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2011年元旦、春节将至,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使广大员工渡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廉洁的节日,公司纪委现就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几点要求,望认真执行。
一、各党总支、党支部节前要对党员干部开展一次廉政教育,重申有关廉政规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做好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学习《郑新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廉洁承诺书》文件精神。党员干部要结合年底民主生活会开展自查自省,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严格要求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严禁以双节为名收送“红包”等;严禁部门或个人在公司内部利用公款互相宴请;严禁组织或参与公款支付的消费活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等违法活动;严禁接受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宴请;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接受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对未能拒收的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应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
二、严禁“公车私用”现象的发生。节日期间各单位车辆必须封存,车钥匙统一交到总经理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单位,必须经过主管领导的批准,并且每次出车要做好用车登记手续。
节后,各单位要将本部门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纪检监察部。
公司纪委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