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规定动作 增加自选项目
——郑新公司党委与全体中层管理人员签订廉政承诺书
为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落到实处,郑新公司党委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之一,8月9日,郑新公司党委与全体中层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要求全体党员履行自己的诺言,用实际行动捍卫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全文如下:
郑新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廉政承诺书
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党委
郑 州 新 力 电力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一名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坚决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党风廉政的各项规定,贯彻执行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严以律已,以身作则,积极推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我郑重承诺,在任职期间和离职、退休后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滥用职权、损害企业资产权益的下列行为:
(一)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二)违反规定决定企业对外投资、借贷、担保、融资、委托理财、为他人代开信用证等事项。
(三)违反规定决定对本企业进行重大技术改造、引进重要技术和设备、采购物资(设备)、销售产品、工程招标投标等事项,或违反规定擅自决定新产品开发、生产,暗箱操作燃料、材料、设备、医药等采购及技改、工程修建等事项。
(四)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做假帐或设立法定帐册以外的任何帐册或从事其它违反财经制度的活动;违反规定坐收坐支、隐瞒、虚报、挪用、截留企业资本收益或故意拖延应缴企业资本收益。
(五)私自将职务发明专利对外投资、入股、转让、合作,或利用职权办理相关事宜。
(六)动用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伙同他人买卖股票,以及未经批准进行其他经营活动,或批准后未办理保全企业资产的相关法律手续。
(七)在合资、合作、股份制经营活动中,与他人串通损害企业资本权益或对损害企业资本权益的行为不反对、不制止。
(八)违反规定和决策程序将企业资产出租、转让、变卖、等,所得钱物归个人或小集体所有。
(九)在企业改制、资本运营、人员、产权变动等过程中违反规定私分、侵吞、转移企业资产。
(十)其他滥用职权损害国家利益和出资人利益的行为。
二、不以权谋私,损害企业利益,杜绝下列行为:
(一)私自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从事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入股。
(二)索要、收受或变相收受直接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及外商、私营企业主所送的现金、贵重物品、股票、股权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奖励、赞助及接受对方提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服务等活动。
(三)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回扣、佣金、礼金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收取中介费。
(五)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业务渠道为本人或者他人从事牟利活动,或将其泄漏、提供给他人或其他企业。
(六)经济交往中的原始凭证,未按规定时间妥善保存,私自销毁、藏匿、弄虚作假等。
(七)在经济交往中对拒收不掉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及奖励,不及时如数上交纪检监察审计部。
(八)违反决策程序,超越权限调拨、使用大额资金。
(九)其他谋取私利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三、以国家和企业利益为重,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对本人及亲属有可能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要主动回避,防止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杜绝下列行为:
(一)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违反规定,在与本企业有关联、依托关系的私营和外资企业投资入股。
(二)将企业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人经营。
(三)本人经商办企业,或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四)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人投资经营的企业与本企业领导人员所在企业发生非正常经济业务往来。
(五)按规定应当实行任职和公务回避而没有回避。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单位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七)其他可能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四、增强民主管理意识,严格执行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不得有侵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下列行为:
(一)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中违反民主管理制度,谋取私利。
(二)按照规定应当公开、公示的事项而未公开、公示。
(三)在职工利益分配中,不依据企业章程和有关规定,暗箱操作、有失公平。
(四)为谋求业绩,违反劳动、安全、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忽视职工安全卫生保护,危害职工生命、健康。
(五)其他侵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规范职务消费行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二)超过规定标准报销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
(三)使用信用卡、签单等形式消费,不提供原始凭证和相应的情况说明。
(四)利用职务之便报销应由个人或亲属支付的各种费用。
(五)其他违反规定的职务消费行为。
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建立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具体,职责清晰。
(二)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上级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及要求,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定期分析本单位党风廉政状况,根据实际,及时采取措施。
(三)建立健全管理约束机制。根据人员、机构变化,及时建立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检查、监督、落实,堵塞各种管理漏洞。
如未履行以上承诺,本人愿意自动辞去中层管理职务,并接受党纪政纪等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