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办公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根据《郑新公司办公车辆集中管理方案》,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各单位所属的办公车辆进行收缴,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为保证该工作的稳定、有序进行,特作如下安排,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收缴范围:

公司所有办公车辆。

二、收缴时间与地点:

1、公司已决定留车的部门(含所有三产公司、发电所),请于2005年6月17日(周五)9:00——12:00;到总经理办公室车管中心对其留用车辆进行确认,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和车辆管理档案后,即日放行,以免影响生产用车。

2、其余各有车部门,请于2005年6月17日2:30——19:00;到总经理办公室车管中心(老公寓楼二楼)办理交车手续。

三、收缴程序与要求:

1、请将车辆的所有手续、随车工具和全部车钥匙用袋子装好,在袋子外面注明车号、所属部门及停放位置、原驾车人的联系电话等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交到车管中心。

2、车管中心派人对车辆等进行验收确认,并进行暂时封存。

3、车辆收缴封存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动用,保卫部要做好保卫工作。

4、如确有客观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交车的,或确因工作需要暂时不能交车的,部门须写出书面原因,注明车辆有关情况,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在规定时间内交车管中心。

5、各有车部门的负责人是交车的第一责任人,如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交所属车辆,总经办将对其进行考核。

四、收车后的工作安排:

1.从交车即日起,执行公司办公车辆集中管理方案。各职能部门不再自管办公车辆,一切公务活动用车均到车管中心申请分派。

为了保证车管中心统筹安排工作,尽量避免各单位用车申请发生冲突,各单位请尽快填写下表,说明本部门的用车规律、特点及相关情况,于6月20日18:00前交车管中心。

部门:*****

业务联系最频繁的相关单位及方位(如郑州市**局,**路)

1.           

2.           

3.           

4.           

5.           

一周内最有可能用车,且比较规律的时间及时间段

(如周一,10:00—11:00)

1

2

3

4

节假日用车情况

 

其他要说明的情况

 

2、从6月20日(下周一)开始,发电所、高压电机修理厂的班车,职工医院、发电所保健站的救护车正式停运。

3、车管中心组织相关机构与专家,对公司所有车辆进行评估。

4、车管中心根据车辆评估情况及公司实际需要,挑选可以继续留用的车辆。

5、车管中心对剩余车辆进行拍卖或报废处理。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派用车原则与程序:

1、派用车原则:

本着控制成本、降低费用的方针,各单位应尽量控制用车次数,原则上每单位或职能部门每天用车不超过1次,目的地相同或相近的部门及人员要根据情况合并用车。

车管中心有责任对用车部门的使用申请进行审核,有义务对所有用车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有权利对随意的、过滥的、不经济的用车要求予以拒绝。

自留车的三产公司(不含明远公司),原则上车管中心不再为其派车。特殊情况下,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向车管中心申请用车。

检修部、明远公司的自留车辆,其下属公司或部门有权申请使用,在用车确实调配不开时,方可向车管中心申请用车。生产部的自留车辆,归生产口使用,发电部、安环部等部门有权申请使用,在确实调配不开时,以上三部门方可向车管中心申请用车。燃料部下矿时如有公司领导随行,可向车管中心申请用车。

2、派用车审批程序:

1)市区内用车(不含郊县)。

一般情况下,用车前半小时,职能部门提出用车申请(即填写派车单),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后,交车管中心,由车管中心总调度负责统筹安排调度。如用车急需,可先电话预约申请,事后再补办相关手续。

2)郊县用车。需车管中心主任签字。

3)省内用车。需公司主管领导签字。

4)出省用车。需公司总经理签字。

3、中长期用车:

公务用车频繁的部门可以周期性地向车管中心申请中期(一周内)或长期(一月内)包车使用,以满足业务需要。

有权周期性包车使用的部门或特殊情况:脱硫剂筹备组、发电部的洛阳阳光承包运行机构、检修公司承包了较大项目后、燃料部在煤源紧张时等。

被包使用的办公车辆的车型和驾车司机由车管中心按实际需要安排,被包车辆的维护、消耗等费用的日常管理统归车管中心负责。

审批手续: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写出申请,包括车辆类型和用车时间等内容,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交车管中心,由总调度负责安排。

4、申请派用车办法

用车部门按规定内容填写《用车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到车管中心申请派车。总调度负责调度车辆。总调度值班室设在老公寓楼二楼,电话5158。

自总调度下达派车令起,10分钟左右(或按约定的时间)在办公楼前或约定的地点候车。乘车人若长时间不来乘车,总调度可收回派车令或改派他人。

六、自留车部门的车辆管理事宜

1、车管中心对公司所有车辆具有管辖权和调配权,紧急情况下可以调用公司的一切车辆。

2、车管中心应严格控制各单位车辆的行车安全、驾驶员教育、各项费用及日常管理,并纳入公司成本费用管理体系。年终车管中心要做出本年度分析报告,公司根据分析报告对车管中心进行奖惩与考核。

3、各留车部门拥有车辆使用权,负责车辆的安全行车、日常保养和维护。但车辆的固定费用缴纳、维修及耗材的领用统一由车管中心管理。自负盈亏的三产公司负责自留车辆的一切费用,每季度与车管中心结算一次费用。

4、各部门应按公司规定,严格执行好派车单制度,做好出车情况登记,包括出车事由、目的地、行车里程等。车管中心每月对各留车单位的用车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对执行不力者进行考核。

5、各留车部门的专职司机的人事工资等由各部门管理。

七、其它事宜

1、本通知中提到的有关情况解释权归车管中心,如有疑问请向车管中心咨询。电话:5158;5221。

2、车管中心很快将出台《郑新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对车辆的管理与使用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郑新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出台前,暂执行以上规定。

 

 

 

                                 总经理办公室

                                200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