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本会设会长一名,理事若干,负责处理协会内外事务。
第十二条协会分:球迷部、裁判部、竞赛部、公司球队训练管理部
5、 球迷部:负责协会球迷管理,组织有关球迷的各种活动。
6、 裁判部:负责普及毽球规则知识和裁判的培训学习,并安排参与有关毽球比赛的执法。
7、 竞赛部:负责组织毽球比赛。
8、 公司球队训练管理部:负责公司球队的管理、人员选拔、球队训练、比赛等有关公司球队的有关事项。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三条 本会活动经费的来源
1、 上级领导部门划拨的活动经费。
2、 社会各界、群团组织的赞助及个人的捐助。
3、 广告及其它合法收入。
第十四条 协会的全部款项将全部用于发展本会事业和举办各种有益活动,并接受会员监督。
第十五条 经费专人管理,经费收支年年公开公布,并提高经费收支透明度。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