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比赛时间:2010年4月30日开始
二、 比赛地点:西开发区燃气电厂足球场
三、 参赛队及分组:
A组:A1发电部动力风暴足球队
A2群英联队
A3绿城足球队
B组:B1核心联队
B2黑豹足球联队
B3绿茵联盟




(三):第二轮比赛(5月29日)
CI—D2(开始时间14:30)胜者为E1,负者为E2
D1—C2(开始时间16:30)胜者为F1,负者为F2
每场比赛分二节,每节30分钟,节中休息10分钟,第二节结束后,双方派场上队员各10名互射点球;如60分钟比赛分出胜负,则点球成绩另算,但不算当场比赛正式成绩;如60分钟比赛踢平,点球成绩计入当场正式比赛成绩。
(四):第三轮比赛(6月5日)
E2—F2(开始时间14:00)胜者为第三名,负者为第四名
比赛分二节,每节30分钟,节中休息10分钟,第二节结束后,双方派场上队员各10名互射点球;如60分钟比赛分出胜负,则点球成绩另算,但不算当场比赛正式成绩;如60分钟比赛踢平,点球成绩计入当场正式比赛成绩。
E1—F1(开始时间16:00)胜者为第一名,负者为第二名
每场比赛分三节,每节30分钟,节中休息10分钟,如三节比赛结束后两队比分相同,则点球决胜负。


五、“大唐烧坊杯”足球比赛相关比赛纪律规定
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维护赛场秩序,严肃比赛纪律,制止非体育道德行为和球场暴力行为,保护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有关规定:
1、上场队员必须与报名名单一致,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凡发现有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取消该队本场比赛成绩。
2、报名后弃赛或中途退出比赛的球队将根据情况给予处罚。
3、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参赛球队必须按日程安排的时间参加比赛,超过比赛时间10分钟的,视为弃权,无故弃权将视情况给予处罚。
4、各参赛队在比赛时不能无故罢赛,有问题可以由领队、教练出面向大会组委会反映、申诉,但比赛不能中止,如果罢赛,将视情况给予从重处罚。
5、严禁以指责、谩骂、推搡、打手势、吐唾沫、击打、踢踩等方式侮辱或侵犯对方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和裁判员,如有违反,将视情况给予处罚。如果触犯国家法律的,将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6、在比赛场上本队队员之间也不能互相谩骂,如果发现裁判员将给予口头警告、黄牌、红牌的处罚。
7、各队在管理好各自队员的同时,还要管理好各自的观众,凡发现闹事,大会组委会将追究各队的责任并给予处罚。
8、在比赛后或非比赛场所,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实施与比赛相关的不道德行为或暴力行为,大会组委会也将根据情况给予处罚。
9、比赛期间,严禁教练员、运动员饮酒。凡发现饮酒,该教练员不得执教本场比赛,运动员不得上场比赛。
10、裁判员在工作中出现重大错、漏、反判,甚至故意偏袒一方,经查实,将根据情况给予从重处罚。
六、竞赛规则: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2、执行《中国足球协会比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和《“五一杯”足球比赛纪律规定》。


七、其它:
1、每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教练员必须将填写的上场11名运动员和替补运动员名单提交裁判台,赛前没填写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该场比赛。每节比赛进行中每队换人次数不限,但每次被换下队员在10分钟内不得再次替换上场。节与节休息期间每队可以随意换人,换下的队员下节可以再换上。
2、比赛中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的红、黄牌的,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赛一场(大会组委会如有追加处罚除外)。
3、如果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7人时,比赛自然终止,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中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4、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补足比赛(包括罚点球)。
5、比赛穿帆布胶底鞋(含胶钉鞋),严禁穿任何皮足参加比赛。
6、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更改比赛日期,由大会组委会做出决定。
八、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九、本规程内容解释权、修改权归大赛组委会。
“大唐烧坊杯”足球比赛组委会
二0一0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