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心愿
-- 发布时间:2011-9-28 16:50:35
-- 郑新钓鱼协会章程
郑新公司钓鱼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全称: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员工钓鱼协会(简称郑新钓协)。 第二条 协会的性质: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员工钓鱼协会是公司员工自愿自发结合组建的非盈利性群众组织。 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以及本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度,推崇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活动理念,以“健康 友谊 休闲 快乐 环保”为活动宗旨,侧重联谊、友情,淡化竞技、名次,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丰富企业文化,活跃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陶冶员工情操,倡导健康快乐科学生活,营造和谐郑新。 第四条 协会接受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工会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 章程后附的附件一:《郑新公司钓鱼协会会员登记表》及附件二:《郑新公司钓鱼协会安全免责协议书》是本章程不可缺少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二章 业务范围、活动形式 第六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钓鱼活动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宣传钓鱼活动的意义,引导和推动群众性钓鱼活动的健康发展; 三、组织举办或参加各种休闲垂钓联谊活动; 四、举办知识讲座,讲解垂钓、鱼具、户外活动等相关技术知识,切磋钓技, 交流心得; 五、组织举办或参加钓鱼联谊比赛; 六、适时提供钓鱼相关的活动和商品优惠信息,应会员要求,经认真调研,组织进行部分钓具、装背的团购等优惠活动; 第七条 协会的活动形式、原则 一、协会原则上以自愿、业余活动为主; 二、协会开展所有活动原则上实行AA制。每次活动参加人员的确定以实收到报名费(预交费)为准; 三、报名参加活动人员在通知截至报名时间前因故退出者全额退还报名费;在报名截至时间后提出退出者:不予退还报名费并同时还要承担本次活动分摊的AA费用,凡拒绝缴纳AA费用者永久取消会员资格; 四、协会根据时间、地点、环境等条件可分别组织统一或分批次不同规模、不同类型、自发自助等垂钓相关活动; 五、协会的所有活动遵循《郑新公司钓鱼协会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协会会员必须是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身体健康的工会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本人自愿加入协会,承认本协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并按时足额交纳会费; 二、同意并签订《郑新公司钓鱼协会安全免责协议书》(附件二); 三、具有社会公德,友善谦虚,热爱大自然,自觉环保,爱护庄稼,维护农民及垂钓水域利益,无不良嗜好和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郑新钓协拒绝有炸鱼、电鱼、药鱼、网鱼、偷鱼、投污等一切破坏环境生态平衡行为、有悖于钓鱼活动的人员); 四、有乐于助人和团队合作的精神,喜爱钓鱼活动,并具备一定的垂钓知识、户外活动经验和必须的垂钓装备; 五、经过本协会批准。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凡符合会员条件的个人,自愿提出入会申请,告知本人家属《郑新公司钓鱼协会安全免责协议书》内容并取得同意后先行在乙方栏目签署本人名字、日期(一旦本人签名后即视为其家属已经周知且同意),同时填写《郑新公司钓鱼协会会员登记表》(附件一); 二、 经批准后,缴纳会费,领取会员证成为协会会员。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协会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三、 对协会活动有知情权; 四、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五、对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有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有退会自由权。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二、维护协会名誉和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活动,服从活动组织安排,完成协会的各项工作; 四、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完善协会的运作; 五、尊重地方生活习惯和风俗,文明垂钓; 六、有义务协助组织者做好辅助工作,在活动中如果可能出现危险或产生不良后果时,有权利和义务向活动组织者提出。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口头或书面通知协会。 会员如果持续1年不参加协会活动或逾期3个月未足额缴纳会费即视为自动退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四、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五、聘请知名人士担任名誉会长或顾问。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人数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 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公司工会审批。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 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组织开展协会日常工作,对全体会员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成员组成: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理事若干名,会长、副会长对全体会员负责;理事协助会长做好会员档案、会费和活动筹备组织等日常工作的管理。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选举会长、副会长,推荐讨论名誉会长、顾问等; 二、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资金使用情况; 五、决定理事等主要负责人的工作分工; 六、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七、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条 协会的会长、理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思想进步工作努力 ,有为会员服务的热情和高度的责任心; 三、在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力;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一条 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协会全面工作。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二条 协会经费来源:会员缴纳会费、公司工会划拨、协会其它筹措、各单项次活动AA费用的零星结余(不足整数退还AA参与者的剩余部分)以及其他合法性收入等。 第二十三条 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协会经费必须在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使用,主要用于活动的公共部分支出(如奖品、场地、租借、宣传、授课培训等等),不得对会员个人分配。 第二十四条 协会设置会计、出纳、保管各1人,资产实行帐、物(资)分管,经费支出必需由两人以上共同办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经费合理合法使用。 第二十五条 单项活动费用: 一、奉行各项活动费用AA制的原则。每次活动开始前要签到,以方便费用计算。 二、参加者积极配合财务人员主动交纳有关的活动费用。 三、收缴的AA费用应用于全体参与者所有人的共同承担部分费用(包括车船费、油费、路桥费、公共罚款、垂钓费、场地费、公共用品费、食宿费、等)的支出。不得用于个别人的费用支出。 四、参加人员所带家属,按其参与项目分摊费用,小孩按一般规定免费或半价计算。 五、凡产生费用支出的每次活动均需预先缴纳一定费用(报名费),其数额视具体活动情况而定。统计参加人员以报名时间截至前实收报名费为准。 六、财务人员有责任在每次活动结束后出具收支明细报告,通过各种途径告知所有参与AA人员。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六条 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审议。 第二十七条 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的理事会。
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钓鱼协会筹备组 201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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