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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幽兰
--  发布时间:2012-11-12 17:23:20
--  [推荐]无处安放的晚年

    年过六十的孙瑞祥夫妇早些年把仅有一套房赠给了孩子,十一年后孩子长大成人,但是染上了赌博恶习,因欠赌债将房子卖掉并远走他乡。当购房人准备搬家时,夫妻俩才得知真相,并拒绝搬出,最终法院进行了强制执行,夫妇俩因为一时之举,晚年落得无处安身的境遇。

    父母之间签订协议将房屋赠与子女,只要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子女就不是房子的所有人。即便子女与他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他人也无权获得房产。

    另外,父母将财产赠与子女,即使办理了过户手续,如果接受赠与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没有履行,赠与人在一年之内也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再者,想将财产赠给子女,不妨在赠与合同中附加上条件,比如可以加上“父母在房屋里有终身居住权”,或是“未经父母同意不得出卖赠与房屋”等限制性条款,甚至在赠与合同中约定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最好能对附加条件的赠与合同进行公证或是找律师做见证人,以保证自己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