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为加快中原崛起构建和谐中原提供坚强保证 ——叶青纯同志在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07年1月15日) 同志们: 我代表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和省八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吴官正同志的工作报告,总结2006年工作,研究部署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徐光春同志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06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党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深入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我省《具体意见》的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一是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保护资源和环境、抓好安全生产等一系列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促进了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全省开展执法监察145项,纠正违纪违规资金5. 3亿元;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效能过错案件6954件,纪律处分3220人,组织处理1336人,收缴、退还违规违纪资金2595万元。二是解决了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752起,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方面违纪违法案件366起,群众在上学、看病等方面反映的问题得到认真解决。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中损害群众利益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得到治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得到巩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不断深入,促进了政府部门作风建设。开展津贴补贴清理,解决吃财政“空饷”问题,促进了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改革的顺利实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三是查办案件工作取得新突破。2006年,各级纪委共立案13739件,结案1377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520人,其中,市厅级干部14人,县处级干部204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42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通过自查自纠退缴违纪资金4273万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900起,整改问题9390个,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51900项。四是党员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查处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领导干部77人,违纪金额434万元。五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干部人事、行政审批、财政、投资、金融和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六是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对4个省辖市和87个县(市、区)开展巡视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严格实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积极推行干部廉政档案和勤廉公示制度。 加强对党委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了4起典型违纪案件。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和高校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加强。七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得到加强。省市县乡四级纪委换届顺利完成,省纪委对省直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集中教育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总的看,我省反腐倡廉形势是好的,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作风是好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连续两年有70% 左右的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取得的成效表示满意。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省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黄金发展期,这一时期也是各种困难、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的矛盾凸显期,在这个阶段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仍然呈易发多发之势。突出表现在: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居高不下,大案要案一再发生,商业贿赂现象较为普遍;有的党员干部作风浮躁,热衷于跑关系、走门子,甚至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有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土地批租、项目审批、人事任免等活动,索贿受贿;有的宗旨观念淡漠,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甚至利用职权侵害群众利益。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影响很坏、危害很大。在新的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还刚刚起步,制度建设任务很重,扎扎实实落实的任务更重;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需要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尤其是少数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不主动,对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不能真正负起责任,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和执纪执法偏宽偏软的问题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上述问题表明,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十分艰巨,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认识。 省八次党代会提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快“两大跨越”、推进“两大建设”的战略任务,勾画了中原崛起的宏伟蓝图。加快中原崛起,构建和谐中原,关键在党,关键在于建设一支代表先进性、执政能力强、作风优良的党员干部队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中原的重要保证和基础,直接关系到中原崛起宏伟事业的兴衰成败。党风正则民风淳,干部廉则民心顺,腐败除则社会稳。只有切实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才能凝聚人心,弘扬正气,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实现中原崛起提供强大动力。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二、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努力做好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07年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八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倡廉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深入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各级纪委要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继续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继续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抓好源头治理、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为加快中原崛起、构建和谐中原提供有力保证。 (一)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加快中原崛起、构建和谐中原工作部署和任务的落实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省八次党代会和八届二次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对加快“两大跨越”、推进“两大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及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继续开展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和《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参加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投诉中心的作用,健全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机制,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又好又快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不断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维护省委权威。实行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接待和联系群众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建立维护群众利益的相关制度,健全利益协调机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促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特别是江泽民反腐倡廉理论,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认真开展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做到讲政治、讲正气,严守党的秘密,不信谣、不传谣。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廉洁自律教育,深入开展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基础,使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廉洁从政。充分发挥中原文化优势,按照建设文化强省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广泛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廉洁意识。 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中央、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专项清理与制度创新相结合,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申报登记,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要重点治理以下问题:1、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2、破坏组织人事纪律和换届工作纪律,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的;3、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违规集资建房和超标准多占住房的;4、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或以借为名占用他人汽车的;5、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6、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和其他委托理财等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7、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对于上述问题要坚决清理纠正,并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政者正也”,切实做到政治上正、思想上正、品行上正、作风上正,在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中率先垂范,发挥表率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清理并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达标评比和表彰活动;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风气,牢记“两个务必”,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兴建楼堂馆所,经批准的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标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高消费娱乐,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三)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惩治腐败分子 要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中心工作和重要手段,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党纪政纪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读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特别是违规发放、核销贷款的案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违规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参与矿产开发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津贴补贴有关规定的案件,在征地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安全生产、社保基金管理、环境保护、库区移民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坚持纪律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认真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以及其他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督促各部门各行业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制定整改措施,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严格执行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法律制度,强化资质资格审查等多种监管手段,推进改革,综合治理,探索并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按照“加大力度、突出重点、依法办事、规范程序”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办案工作。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严格实行办案工作责任制,坚决纠正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处的错误行为。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增强程序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办案制度,促进办案工作规范发展。完善办案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案件检查手段,审慎使用“两规”措施,增强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突破案件的能力。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做到宽严相济。加强信访举报、案件管理、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建立完善对受处分党员的思想教育和回访制度,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和研究,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治理一方环境。 (四)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切实治理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督促和会同有关部门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继续整顿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以及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做好重特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肃查处不顾群众生命安全的失职读职行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认真调查处理环境污染问题,严肃查处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审计和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权钱交易等行为。继续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全省要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和“看病贵”等问题作为重点,继续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和纠正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办好政风行风热线,注重评议结果运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纠建并举,加大防治力度,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断巩固和完善纠风治乱的长效机制。 (五)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以及权利运行的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督,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利。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等制度。深入开展巡视工作,切实加强对市厅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做好对县(市、区)的巡视,逐步开展对省管国有企业和高等院校的巡视试点工作。巡视工作重在发现问题,及时掌握群众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健全并认真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开展反腐倡廉,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形成惩恶扬善、祛邪扶正的舆论氛围。继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完善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和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规定,建立和完善薪酬管理、职务消费、股权激励、业绩考核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务消费行为。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加强企业效能监察,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高等学校要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招生、收费、基建、物资采购、后勤服务、职称评定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管,防止腐败行为的滋生。 (六)深化改革,创新制度,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工作,着眼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于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按照中央的部署,各地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继续深入推进各项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实施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党的各级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监督,落实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防止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加强对行政审批的规范和监督。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扩大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范围。继续清理"小金库",严格公共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配合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改革,全面清理政府非税收入,认真开展清产核资。推进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改革,切实降低行政成本。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加强对政府投资决策和资金安排、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监督管理。继续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金融体制改革,加强司法机关和金融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完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创新监管方式,规范建筑市场招投标行为。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行划拨和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加强对交易活动全过程的监管。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严格实行"管采分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规范市场中介行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切实提高政策法规的执行力。 (七)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切实做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一是加强教育,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素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群众观念、政策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增强维护群众利益的自觉性。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加强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健全乡镇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村级民主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理的工作机制。三是全面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扩大农村基层党员和农民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以乡村财务监管为重点,对财务管理混乱的乡(镇)、村进行集中清理整顿,提高农村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农村土地政策和农村综合改革的各项措施,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五是解决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注意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和征收征用中的问题,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殡葬改革、用电用水、务工经商、上学看病等方面的乱收费“公示制”和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规定的行为,认真解决专项补助资金和扶贫、救灾、救助、救济、移民等款物管理使用中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纠正少数基层干部办事不公、作风粗暴等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六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要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推进工作落实。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后的实际,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组织网络,积极推行村级监督委员会或廉政监督员制度,形成分工具体、任务明确、责任清晰、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以过硬的作风抓好工作落实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吴官正同志的工作报告,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科学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全面部署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深刻阐述了加强党的作风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明确提出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对于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吴官正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切入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扎扎实实地抓好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 (一)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纪委要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完成三项主要任务,努力做好五项经常性工作。要按照党章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好各监督主体的职能作用,形成整体合力,提高监督效能。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从本地实际出发确定工作思路和措施,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集中精力解决好本地本部门阻碍经济社会发展、危害社会和谐稳定、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牢牢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特别是责任追究,只有敢于责任追究,才能把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要认真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落实。凡是看准了的事情、已经部署了的工作,都要雷厉风行,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不断提高党政监督的整体合力。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监察机关实行合署办公,是我国党政监督体制的重大改革,是增强党政监督整体效能的重要举措。在合署办公体制下,行政监察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行政监察机关要紧贴政府的中心工作,紧紧抓住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这个关键,促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推进政府的廉政建设。在工作摆布上,从侧重廉政监察,向全面履行职能、强化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发展,努力取得综合效果。在监察对象上,从侧重对政府机关公务员个人的监督,向重视对政府机关施政行为和作风建设的监督发展,不断拓展工作范围。在监督方式上,从侧重事后监督,向加强事前、事中监督发展,进一步增强监察工作的有效性。积极探索合署办公条件下有效发挥两项职能的运行机制,切实保证行政监察领导班子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和完善监察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局长分工负责制度、监察机关向本级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请示、报告工作制度,落实监察局长担任政府党组成员、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完善特邀监察员等制度,实现行政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纪委书记要支持和保证监察局长全面负责行政监察工作。正确处理纪委常委会和监察局长办公会的关系,纪委常委会要重视和支持行政监察工作,局长办公会要认真贯彻纪委常委会的决策,并根据监察工作的实际,按照有关程序决定监察事项。 (三)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促进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是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体制的重要内容。今年,省辖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要全面推开。各省辖市纪委监察局要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研究配套措施,适时作出部署,力求稳妥推进。省纪委监察厅要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领导,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探索在新体制下如何加强领导、如何加强管理的机制制度。派驻机构要针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如何实施监督,积极探索履行监督职责的方式方法,把预防和惩治腐败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统一管理新体制、新机制的作用。省直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后,实施监督和查办案件工作直接受省纪委监察厅领导,要定期汇报履行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职责的情况,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当前各派驻纪检组要积极协助驻在部门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重点抓好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治理商业贿赂、纠风、推进政务公开等工作,推动驻在部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派驻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省纪委要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干部队伍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干劲不减;要关心派驻机构干部的成长,做好干部的调整、交流、考核、使用和培训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各驻在单位党组要切实承担起反腐倡廉的重大政治责任,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各驻派机构要加强同驻在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及时协调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赢得驻在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四)加强学习,改进作风,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反腐倡廉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在反腐败斗争第一线,面临着腐蚀和反腐蚀的严峻考验,必须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强各级纪委常委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决策水平,努力把各级纪委常委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集体。各级纪委书记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驾驭全局、解决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坚持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坚持严格要求,既要秉公执纪,严肃查处违反纪律的行为,又要关心爱护党员干部,支持和保护他们改革创新、勇于实践的自觉性。 坚持严格教育,继续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其他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坚持严格管理,切实加强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着力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宣教基地的作用,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加强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建设,建立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局域网。坚持严格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纪律约束,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要坚决调离;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对干部要在政治上爱护、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 同志们,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加快中原崛起、构建和谐中原的目标,团结一心,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