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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员代表产生的办法
发布时间: 2008-12-18 13:13:06 被阅览数: 42 次 来源: 郑新公司工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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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党支部按照公司党委分配的名额,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二)各党支部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尤其要考察他们在关键时刻、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要征求群众的意见,如实填写《中国共产党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附件2中下载),于20081220日前上报公司党委。资格审查通过后,确定代表候选人正式名单。

(三)各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公布候选人名单,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差额20%)产生中国共产党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各党支部将《代表名单登记表》、选票和选举结果报告单于20081224日前上报党群工作部李筱乐。

 

编辑:党群工作部 郑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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