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行驻中国代表处首席代表涩市彻说,建立合理的定价机制有助于缓解电力短缺 一份关于《电价形成机制与电价监管》课题研究的最终报告将于2005年2月形成。这是在日前北京召开的由电监会和亚洲开发银行主办的“电价形成机制与电价监管国际研讨会”上披露的。这份报告在对电力定价原则、定价策略和定价方法提出建议的同时,对改进电价审批机构安排也提出建议。研究报告认为,根据国际经验,从改革方向看,电价审批权应逐步赋予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电价形成机制与电价监管》课题研究是由亚洲开发银行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合作开展的。亚行驻中国代表处首席代表涩市彻说,建立合理的定价机制有助于缓解电力短缺。合理的电价能够吸引投资以保证电力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电能利用效率,促进电力工业竞争。同样,政府也有责任确保所有的公民,特别是弱势公民,获得电力并能够承受电价。承受力也是定价机制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中国的电价结构相当复杂和不合理,并不能够全面反映供电成本的结构,也不能发挥节能的激励作用。随着发电侧的分离,需要调整电价水平和结构以符合购电、输电和配电的成本,并提供合理的输电、配电设施的投资回报率。煤价的大幅上涨和有限的电价空间使电力企业面临着财政挑战。合理的电价结构不仅能够鼓励高效的电力消费,还能够提高电力企业的投资回报水平。 该研究报告认为,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建立和培育电力市场、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意义重大。研究报告首先对能够反映政府目标的电力定价原则提出了建议,包括:鼓励有效投资,保证充足的电力供应;在发电市场引入竞争,允许市场确定价格;对输配电业务实行经济监管;平衡电力企业和用户的利益;促进用户群体间的公平负担;考虑用户群的承受能力,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实现社会目标等。 报告指出,目前电价包括上网电价和终端用户的销售电价,输配电成本通过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的差值得到,没有直接的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调整机制。这种间接的回收电网投资和成本的方法是不适合的,应该进行改革。研究报告建议电价和燃料(尤其是煤炭)价格挂钩,及时调整上网电价和终端用户的零售电价。研究报告建议重新设计销售电价。确定电价补贴政策和机制,以指导低收入居民用户电价的制定。建议价格补贴主要由政府出资,如果有必要可以通过向所有用户征收附加的形式获得。(研究开发部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