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司简介
多经动态
党群园地
政策纵横
经济信息
多经论坛
人力资源
财务天地
长鸣钟
关注焦点
外来人员开办企业应当注意哪些问题?(人力资源部)
2005-1-24 11:07:23
河南明远电力有限公司
外来人员开办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的,必须按照《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提交开业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件、经营场地使用证明、资金证明验收报告等合法证明文件、材料,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批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外来人员承包、租赁经营企业或者利用商业服务业门面、摊点、柜台等场地进行经营的,必须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备案。
外来人员领取《营业执照》后,需要变更登记、歇业事项的,必须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如《营业执照》遗失或损坏,必须登报声明,持报纸小样及有关证明,到原登记发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补发手续。
【
大
中
小
】【
关闭
】
地址:中国河南省郑州市秦岭路一号
电话:0371-67795528 67795566 67795527 传真:0371-67795529
CopyRight© 2003-2004
河南明远电力有限公司
制作:
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
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