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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的使用(财务部)

2004-11-29 8:24:06 河南明远电力有限公司
  发票由国家税务机关统一管理,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单位或出纳员领用发票时,需办理发票的领用手续,填写发票领用单,经领导签字批准后,顺序领用发票。
  1、发票的使用应按发票号的先后顺序使用。
  2、不得隔页或跳号使用。
  3、不得拆本使用。
  4、不得自行扩大专用发票的使用范围。
  5、更不能转让、代开发票。
  发票使用完毕后,其存根联应单独保存在一本凭证里,且存根编号应是连续的,如存根号码不连续,应及时通知税务部门,与税务部门进行核对,查明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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