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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的外来务工从业人员如何处罚?(人力资源部)
2004-5-31 9:47:12
河南明远电力有限公司
依照《郑州市外来劳动力管理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的规定,外来劳动力在市区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未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的,由市、区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从在郑务工之日起每人每天处以10元罚款;对伪造、涂改、转让<外来人员就业证>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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