椐《中国青年报》报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日宣布,由该部制订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将于5月1日起实行。 有关人士指出,这意味着参加企业年金缴费的职工,退休后除了依法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外,还能从本人所在企业的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一笔收入。但是企业年金不能代替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更不是企业年底给职工发放的奖金。它是国家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好的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而建立的一种补充养老保险。 1、什么是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 2、年金如何缴、如何领? 将于5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纳的列支渠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12,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6。 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组成。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帐户方式进行管理,企业年金基金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投资运营。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所在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年金个人帐户中提前提取企业年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明远财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