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司简介 多经动态 党群园地 政策纵横 经济信息 多经论坛 人力资源 财务天地 长鸣钟 关注焦点

 
走在平衡木上的电价改革

2004-3-2 8:36:21 河南明远电力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中国电力报
  电价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影响现有的利益格局,足以让各利益方神经紧张。如何妥善处理各方矛盾,平衡利益,成为电价改革的决策者及监管者面临的最大课题。
  两部制的多个未知数
  两部制电价,在电价改革方案的整个设计中起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它指电价分别根据电厂的固定成本与变动成本来作价,以“容量电价”来反映固定成本的补偿,以“电量电价”反映变动成本的补偿,前者由政府根据平均成本来制定,后者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根据电力供求状况调整容量电价的系数:供大于求时,系数变小,供小于求时,系数增大,即缺电时多支付一些,反之则减少。政府以此来引导长期投资。
  两部制的计价方式,将对已有利益格局产生很大影响。国电动力经济研究中心副总经济师李英认为,按照改革方案,竞价实施后各区域电力市场内将实行同一容量电价水平,事实上,受不同类别、不同装机容量、不同建设时间等因素决定,电厂的固定成本差异很大。比如,水电机组与火电机组相比,因为固定成本高、运行成本低,因此容量电价会较高。同为火电机组,容量大的机组与容量小的机组相比,容量成本也会较高。新建机组与老机组相比,因为还本付息压力,折旧尚未结束,容量成本也会较高。同样,由于机组特性等方面的差异造成竞价机组的交易风险不同,也会影响电量电价的形成。李英还认为,容量电费的计取以发电机组的可用率为基础,但可用率如何判断及处理,判断主体是谁,如何进行有效监管,这些问题尚未明确,
  电监会价格监管处处长黄少中认为,容量电价实施的范围确定在区域电力市场层次,还是区域电力市场内各省级市场层,也是一个亟待研究的问题。同一区域市场内,省与省之间容量电价的高低差异,不仅会带来发电企业之间、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之间的利益调整,还会带来地方与中央、地方与地方之间利益的调整。
  专家们还对竞价实施前上网电价的核定表示关注。厂网分开改革以前,电力公司内部的电厂与电网之间、主业与辅业之间收益可转移调整,但厂网分开改革后,电网经营企业已不能获得原有的发电投资收益,虽然保留了部分电厂,但有的电厂执行政府制定的上网电价,有的电厂还未核定上网电价。对这类电厂,将由政府按补偿成本核定,但核定的标准目前尚无定论。同样,竞价实施前独立发电企业超发电量的电价核定也面临同样的问题。
  左右尴尬的输配电价
  输配电价将实行政府监管下的独立定价方式。竞价上网后,输配电价将由销售价格减去购电价格的倒算法向成本加收益的方式过渡。作为首次独立定价的输配电价,其本身并无独立的电价空间,如果按照成本加收益的方式核算电价,而成本与电价间又存在较大差距的话,其可能的利用空间只能在上下游:一是上网电价的下降,二是当输配电价与成本差异较大时销售电价的调整。在目前电力紧缺的状况下,地方政府高度关注电源的建设和发展,上游的上网电价上涨趋势自然增加了他们对吸引投资的担心。另一方面,下游的销售电价上涨势必影响企业尤其是地方高耗能企业的竞争力,因而同样不会获得地方政府的支持。至于敏感的居民及农业电价,电价改革方案已明确保持稳定。上下游电价调整的难度,使输配电价的实际操作显出些许尴尬。
  李英认为,由于各省经济发展不平衡,未来区域电力市场中跨省输电价的建立,共用网络输配电价的价区划分,都将因为可能带来的企业成本转移、地方税收等问题而打破现有的利益格局。
  区域电力市场的建立以及输配电价的出台过程中遇到的阻力,已充分显露出中央与地方层面电价管理的错综关系。黄少中提出,应合理分配电价管理权限。鉴于电网的自然垄断及网络特性,以及电网企业大都是中央企业的特点,建立电价的管理权限应适当在中央集中,不宜过多下放地方。这样既可以保证国家电价政策的贯彻执行,也便于电力监管机构的垂直化监管。
  涨跌不一的终端电价
  用户的利益也面临调整。此次电价改革,对居民用电和农业用电采取了保护措施,明确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联动后,这两类电价暂不变动。因此,上游的上网电价、输配电价的变动风险将由其他终端用户承担。这种特殊处理,也必使电价重新分类后再一次出现交叉补贴。
  “非居民照明、非工业及普通工业、大工业、商业用电”合并为“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之后,商业用电将会降价。目前我国商业用电总体上价格高于工业用电一倍左右,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优先保证生产、抑制消费需求思路的产物,与我国发展第三产业的政策极不适应。专家预测,政府要保证销售电价总体水平不变,因此商业用电将与“非居民照明、非工业及普通工业、大工业”这几类用户平衡电价,这 意味著后者电价(如 学校、机 关等)有 可能上升。
  外资电厂为什么不享受国民待遇
  实行两部制电价后,在中国投资的外资电厂是否还能取得预期的收益?此次电价改革明确,1994年以前建设并已签订购电合同的、1994年及以后经国务院批准承诺过电价或投资回报率的,在保障投资者合理收益的基础上,可重新协商,尽可能使其按新体制运行。据分析,若协商不成,中方极有可能按电力改革的“搁浅成本”来处理──要么通过出售预留的电厂变现,要么以电力市场内所有成员来承担差价部分。
这种处理方式无疑有中方一诺千金的信誉考虑,也有更为宏观的背景。截至去年底,全国大中型中外合资电厂有39个,总装机容量2700万千瓦,占全国装机容量的8.46%,外商投资额仅为23亿美元,而且今年还有外商撤出的传言。因此,如何吸引外资,成为此次电价改革的题中之义。
平衡账户的稳定器作用
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联动后,电力市场中价格的任何波动,都将引起销售电价的相应波动,而销售电价是由政府管制的,并要保持相对稳定。如何化解这一矛盾?专家建议采取建立平衡账户的做法,以起到缓冲和稳定的作用。
  黄少中认为,平衡账户资金的来源有两种可能:一是上网电价下降腾出的价格空间;如果上网电价上涨,那么可采取第二种办法,即在销售电价中加收。黄少中建议,该平衡账户启动后,可由电力调度中心负责调度,而财务上接受国家财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管。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赵小平说,目前,我国电价面临“两难”境地,一方面与电力工业发展的客观需求相比,电价“欠账”较多,电价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电力用户,尤其是广大工业企业,对电价提高的承载能力较弱,高耗能企业对电价反应敏感,销售电价总水平再提高的空间十分有限。
  电价改革就好像走在平衡木上,能否在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中找到平衡,并顺利地完成一系列高难度动作,确是一次严峻的考验。

                      后勤服务部  王 珺
                          2004年3月
】【关闭

地址:中国河南省郑州市秦岭路一号
电话:0371-67795528 67795566 67795527 传真:0371-67795529
CopyRight© 2003-2004 河南明远电力有限公司 制作: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