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伊始,尤其是7月4日后的五个多月来,郑州热电厂大院内一扫往昔的平静,代之以纷纷扰扰的人心浮躁景象。郑新公司和郑州热电厂这一对合作了十多年的伙伴,本应该在继续合作中共和共赢,却矛盾凸现,反目成仇,搅得郑州热电厂大院内一片沸腾。在惊诧和迷茫的时候,让我们静下心来,认真地回顾分析一下事情的起因与根源。 一、郑州热电厂的历史 郑州热电厂始建于1955年,第一台机组于1957年10月11日并网发电。前四期工程由国家投资,安装8台机、9台炉,总装机容量11.6万千瓦。作为河南省电力工业的发祥地,四十多年来,郑州热电厂为河南电力事业输送了大批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被誉为“河南电力的摇篮”。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在国家电力公司和省电力公司的正确领导下,郑州热电厂以安全文明生产创水平达标和创建一流火电厂活动为主线,认真抓好两个文明建设,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电力部达标企业、国家电力公司双文明单位、国家电力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2000年9月,成为河南省第一批国家电力公司命名的“全国一流火力发电厂”之一。2001年5月,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2002年8月,通过了英联邦国际认证公司的审核,获得了ISO9001(质量)、ISO14001(环境)、OHSAS18001(职业安全卫生)三标一体证书。郑州热电厂的发展历史,倾注了郑热几代人的心血和智慧,其背后的价值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郑州热电厂在河南电力行业中独树一帜,成为河南电力形象的窗口。这是郑热人一贯的追求和永远的骄傲。 二、郑州热电厂的现实状况 郑新公司是中港合资企业,由香港诚利有限公司、河南省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三方投资成立。20世纪90年代初,经过协商,郑新公司在郑热的场地上“以大代小”、用“郑州热电厂改扩建”的名义建设了三台20万千瓦燃煤供热机组,建成后一直委托河南省电力公司所属的郑热经营管理。受当时电力体制的影响,郑州热电厂的上级主管单位河南省电力公司,曾考虑过用无形资产、土地作价等入股的方案,但由于种种客观原因而搁浅,以至于目前三台20万千瓦机组资产中郑热没有投入一点股份。 当时,由于郑新公司没有生产和管理人员,缺乏电力行业管理的经验,郑热抽调了大批生产骨干充实到了三台机组的各个岗位。郑新公司成立之初只是在郑热厂区(面积1700多亩)旁边买了150多亩土地,用于形式上安置机组。其余部分辅机设备,如铁路、道路和热力管网等,都是采取了从郑热租赁或借用的方式。郑新公司驻郑热的工作人员也仅有20余人,主要负责监督和协调工作。 郑新公司的三台机组是建立在郑州热电厂这块土地上的,郑州热电厂这个优良的电源点和供热中心给郑新公司的诞生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期,为了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郑州热电厂关停并拆除了包括发电所在内的所有老机组,腾出更大的发展空间,为进一步扩建创造了有利条件。没有这块土地,没有包括发电所在内的郑州热电厂老机拆除后腾出的发电、供热容量,没有省电力公司和郑热的自我牺牲,也就没有今天郑新公司进一步发展的良好局面。郑热对郑新公司的服务是全方位的,郑新公司无偿占用了郑热的发展资源,无偿占用了郑热的土地和铁路专用线,占用了热力管道等基础设施,郑新公司是在郑热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可以说,没有郑热,就没有郑新。 郑热和郑新在期待共享未来中合作了近10年,形成了颇为成熟的合作伙伴关系和独特的管理模式,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安全文明生产水平不断提高,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投资方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尽管资产归属于郑新公司,但郑州热电厂从来没有把这些机组看作替别人代管,而是把三台机组看作是自己的孩子一样,悉心照料,精心管理与呵护。实事求是地讲,郑热是郑新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郑热希望在这块土地上建立起来的郑新公司,能够兴旺发达,共谋发展。 当郑新公司毫无顾忌,不顾历史,执意自行自营自管,不断从郑热挖去大量技术管理人才,一再对郑热及全体职工造成无情伤害的时候,以诚待人、从不设防的郑州热电厂才意识到自己真是太善良了。 三、郑新公司与郑热的关系 郑新公司在郑州热电厂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但没有郑热就没有郑新,郑热是郑新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这就是郑热和郑新的关系。郑州热电厂的全体职工为郑新公司的发展付出是不遗余力的。十几年前,为了保证第一台20万千瓦机组的顺利投运和正常运转,郑热多少经验丰富、技术精湛的生产骨干进行生产准备工作?为了提高新机组的健康水平,广大职工在达标、无泄漏、创一流工作中付出了多少心血,流下了多少汗水,度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为了完善规章制度,提高机组的安全文明经济运行水平,郑热广大干部职工进行了多少次的探索与技术改造,才使企业的管理水平走在了全省同类机组的前列。 郑新公司三台20万千瓦机组投产以后,在郑热人的精心维护、管理下,运营状况良好,长期保持了安全稳定的生产局面,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截至2002年底,郑新公司三台20万千瓦机组共发电281亿千瓦时,供热3438万吉焦,实现销售收入65亿元。与河南同类发电企业相比,郑新公司的投资收益是比较高的,投资方获得了丰厚的回报,年平均利润在9000万元以上。毫不夸张地说,十几年来郑新公司的每一步发展,都离不开郑州热电厂全体职工的辛勤劳动和无私奉献。 投资方在强调自己利益的时候,也应该尊重劳动者的价值,尊重广大职工的劳动。资本是创造财富的条件,劳动才是创造财富的源泉。广大郑热职工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为郑新公司创造了丰厚回报,职工个人所得到的是自己创造价值的一部分,是辛勤劳动应该得到的报酬。 四、是谁造成了郑州热电厂目前的混乱局面 2002年底,电力体制改革进入实质阶段,郑热划归中电投集团公司归属管理,郑新公司宣布从2003年1月1日起实行自营自管。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所有郑热职工都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心理压力,接着便陆续看到了少见的既奇怪又别扭的矛盾现象,两套体制、两套指挥系统造成的无所适从、左右为难,让全体干部和职工尝尽了夹缝中生活、有苦难言的滋味。职工思想不稳,直接影响着大家赖以生存的发电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尤其是近三个月以来,郑新公司在郑州热电厂大院内的所作所为更是震动了每一名郑热职工,离退职工和家属,以及每一名关心着郑热状况的人士。一连串具有代表性的事件,在河南电力系统内掀起了不小的波澜,人们在竞相谈论的焦点同时,禁不住为郑热发生的事情感慨万千、唏嘘不已。另外,这些事情更是引起了《中国电力报》、《华中电力报》、《大河报》等新闻机构的关注。 7月4日,郑新公司在郑州热电厂领导和职工事先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不签劳动合同将从8月份停发工资和一切福利待遇相威胁,不容职工作过多考虑和选择,迫使4名厂级领导、44名中层干部和1400名生产口职工(病退、内退和部分临近退休人员除外)在这种特殊情况下,递交了由郑新公司事先拟好的同郑热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并同其签订了所谓的劳动合同。 企业改制、职工劳动关系变更等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和前途命运的事情,应该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等正当途径,给职工充分的时间进行考虑、抉择,应该光明正大,讲透明度,讲民主议事。郑新公司避开正当途径不走,从一己私利出发,置历史与现实于不顾,擅自招聘郑州热电厂在职职工的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与电力体制改革“积极稳妥、稳步推进”的指导原则不相符,而且有悖于基本的商业规则和商业道德,完全不是大公司的风范,降低了自己在社会上的信誉度和感召力,于情于理都让人感到难以接受,自然也引起了包括电力系统同行们在内的社会各界的评点与议论。 在对郑新公司违法行为劝阻无效之后,郑州热电厂完全可以采取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手段,追究郑新公司的责任。然而郑州热电厂却从企业发展的大局出发,从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考虑到双方毕竟是合作了十多年的伙伴,采取了容忍和克制的态度,没有采取过激的行为,更没有为难自己的职工,而是将有关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汇报,希望通过正常途径解决问题,表现出了一个具有优良传统的国有企业的仁者风度。 然而,郑新公司并没有把郑热的一忍再忍、一让再让看作是通情达理、顾全大局,反而当作善良可欺,寸土必争,寸金必得,采取了一系列变本加厉、得寸进尺的举动。近两个月来,郑新公司根本不顾郑热的多次交涉,不顾郑热及全体职工的感情,一再制造混乱,肆无忌惮、接二连三地招聘郑热在职职工为其服务,对不认同其招聘行为、不愿与其签订合同的职工,停发工资,收回办公机具。这种做法将职工逼上了一条无法选择的路,实质上伤害了无辜的职工,说起来是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实则是强权和霸道,而且也与郑新公司7月6日招聘郑热人员时的表态相矛盾(“先行招聘郑热生产方面1400人,其他人员待谈判后再行决定”)。郑新公司为了自身利益可以自食其言的做法,与讲诚信、重信誉的现代商业规范背道而驰。更让人感到气愤的是,郑新公司领导在招聘党群工作人员后的会议上,旋即告诉这些员工--“你们不用再干郑州热电厂的事情了”。如此行径,哪里有一丝念及郑热和郑新十多年来形成的水乳与共、休戚相关的关系?哪里有一丝念及其自营自管之初,郑热倾力相助的慷慨行为?试问,双方千丝万缕的联系真得能够如此泾渭分明吗? 在电力体制改革的紧要关头,郑热领导班子被一分为二,无辜的干部职工承受着无法言表的感情伤害,党委和工会无法正常开展工作,郑热大院内的情况陷入建厂四十多年来前所未有的混乱局面,责任究竟有谁来负,原因究竟在哪儿呢?其中的是非曲直应该是一目了然的。一系列的事件告诉我们,许多令郑热人意想不到的事情还在后面。 五、郑州热电厂是如何对待郑新公司自营自管的 郑新公司一再用党的十六大精神--“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为自己找到自营自管的理论依据,其实十六大关于国企改革的精神是丰富而全面的,仅仅举出其中一点作为行动的依据,是断章取义,是不完全的。其真实的目的是想师出有名,是通过寻找管理方式的突破,进而追求效益的最大化。郑新公司有意自营自管,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是可以理解的。但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时候,必须要符合法律和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决不能够一意孤行,侵害他人的利益,这是最基本的社会准则和商业道德。 郑州热电厂对郑新公司的自营自管从来没有表示过反对意见,原来没有,今后也不会有。相反,郑州热电厂对郑新公司的自营自管不仅十分理解和支持,而且给予了积极配合。郑新公司宣布自营自管初期,最为担心的就是人员的思想波动和职工队伍的稳定问题。此时,郑州热电厂的领导参与了其自营自管领导小组,允许郑新公司人员进入各个部门,同时,在全厂开展了“转变观念大讨论”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学习电力体制改革的有关文件,转变思想观念,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保持了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稳定。应该说没有郑州热电厂大量的积极的配合,郑新公司自营自管工作根本无法进行。这一点,郑新公司领导也不得不承认。 即便是7月4日郑新公司擅自违法招聘郑热1400名职工之后,郑热仍然没有对郑新公司的自营自管表示过反对,只是理智地指出郑新公司单方面的过激做法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利于电厂职工的稳定和社会安定。这种雍容大度的作风同郑新公司的出其不意、突然袭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六、郑州热电厂对新机扩建一直是积极支持的 郑新公司所属的三台20万千瓦机组,建设时使用的是“郑州热电厂五、六期扩建”的名义,即将开工建设的2台20万千瓦供热机组被郑新公司称为“郑新三期扩建”。然而让每一个郑热职工都倍感纳闷的是,从来没有听说过“郑新一期、二期扩建”,何来“郑新三期扩建呢”?历史不能够篡改,真相不允许掩盖。2台20万千瓦机组扩建的历次报告和所有文件,包括国家发改委的批复文件,使用的全部是“郑州热电厂七期扩建”。这也有必要刻意隐瞒吗?对于使用郑热的名义,郑热是慷慨的,从来没有反对过,何必要遮遮掩掩,讳之莫深呢? 新机扩建,符合企业未来发展的方向,符合包括发电所在内的郑州热电厂全体职工的根本利益。支持扩建,希望扩建,这是郑州热电厂一贯坚持的立场,到什么时候都不会改变。对于扩建用地,郑热曾多次致函郑新公司,希望在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进行。这样,既能够促进合作,加快扩建,又能够保证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土地使用权是属于郑热的,在别人的土地上搞建设,连招呼都不打,甚至连商量的余地都没有,更是霸道的体现。最让人难以容忍的是,郑新公司还利用各种方式、各种场合诋毁郑热阻挠新机扩建。 七、关于“空壳电厂” 所谓“空壳电厂”,是在电力体制改革中,从经济角度上考虑,象郑热这样没有经营性资产,只有人员和土地的发电企业。但要明确的是,“空壳”并不是空荡荡的一无所有,完全是包袱。用蕴藏丰富的无形资产宝库来形容郑热一点儿也不过分。建厂近五十年来形成的严细求实、团结奋进的光荣传统,“奉献光热、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以及一整套规范成熟的企业管理模式,内涵丰富的企业理念和较为先进的企业文化,正是她取得各项显著荣誉的根本所在。人才、技术、管理、土地,和资金一样,都是企业发展必不可少的要素。江泽民同志说过,“人是最可宝贵的”。资产增值,离开人的因素是万万不能的。经过多年精心培育和锤炼,郑州热电厂拥有一支技术成熟、作风顽强、敢于拼搏、善打硬仗的职工队伍,这是企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是企业难得的宝贵财富。这些无形资产比投资方的投资更重要,是创造价值的源泉。要想把这笔财富轻而易举地无偿据为己有,或者依靠暂时的经济优势吸附过去,郑州热电厂不会答应,也不应该答应。 客观地说,郑新公司自营自管的做法确实经过了深思熟虑,环环相扣,步步为营。郑新公司创造性地使用了“整体借用”一词,并通过对郑热管理机构的“授权”,打着合署办公的幌子,慢慢通过同化式的经济手段达到控制的目的,进而将郑热挤出共管部门,接着进行出其不意的招聘,逐渐架空郑热党委、工会和行政。这种策动分化职工队伍,让“郑热人”斗“郑热人”,最终达到全面挤出“郑热人”的结果,既让郑热人痛心,也值得郑热人警醒。 当郑新公司锋芒毕露,一次又一次地从郑热招聘人员,显示出咄咄逼人的气势的时候,人们不免为郑州热电厂的前途担心,难道郑热就这样被蚕食掉,就这样悄无声息地退出历史舞台吗?郑州热电厂同郑新公司合作了十年,是希望通过合作发展自我,绝不是希望有一天被悲惨地吃掉,或者无情地被踢开。郑州热电厂虽然没有经营资产,但是拥有无法用价值衡量的无形资产,不仅不会自轻自贱,也决不会听从任何人的摆布,被当作软泥捏来捏去。 郑州热电厂的上级主管单位--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的试点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20亿元,资产总额801亿元,下属企业102家,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丰富的电力企业的管理经验。郑热是在中电投集团公司领导下的国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深化企业改革,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是企业的基本宗旨和方向。依靠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坚强领导,依靠广大干部职工的团结一致,顽强拼搏,郑州热电厂的前途应该是光明的。谁也别想故意贬低郑热的无形资产,谁也不能让郑州热电厂在此消失。 八、中电投提出的新型委托代管模式 中电投河南分公司曾于2003年9月5日致函郑新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关于与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建立新型合作关系的意见》,明确表示愿意“在遵循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和电力体制改革精神的前提下,从讲政治、顾大局、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投资方合法权益、保证职工队伍稳定的原则出发,本着诚心合作、友好协商、认真负责、尊重历史的态度”,妥善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同郑新公司建立新型合作关系,精诚合作,共谋发展。 中电投提出的新型的委托代管模式(即参照蒲山发电运营中心的模式),是对旧的委托代管模式的改进和扬弃,通过合同明确受托方和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能够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既能使委托方的意志得到充分体现、为投资方创造最大效益、保证投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又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利益、保证职工队伍稳定的合作方式”。这种委托代管模式,既考虑到企业的管理与发展,更能够保障投资方的利益和权益,符合现代企业发展的规律,具有一定先进性,是积极可行的。郑热将坚决按照中电投集团公司的既定目标,坚定信心,努力工作,保持郑热2800名职工的整体,把郑热的牌子发扬光大。 总而言之,纷纷扰扰的局面,对职工思想稳定和安全生产是不利的。郑新公司制造混乱和破坏稳定是不能允许的,也是对谁都没有好处的。问题的最终解决还是要通过协商与谈判,尊重历史、正视现实、求同存异、实现双赢是协商与谈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管事情最终怎样解决,都决不要伤害无辜职工的感情,都决不要把职工利益作牺牲品。 郑州热电厂 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