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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年薪制者如何缴个人所得税?(工作部)

2003-5-14 9:38:06 河南明远电力有限公司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07号文件)规定:“对试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法预征,即企业经营者按月领取的基本收入,应减除800元的费用后,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并预缴,年度终了领取效益收入后,合并其全年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再按12个月平均计算应纳的税款。”
  例:假设某经理2001年1月~12月,每月领取基本工资1200元,年度一次性领取效益工资及奖金42000元,那么许某每个月应预缴个人所得税:(1200-800)×5%=20(元);全年应补个人所得税:{[(1200×12+42000)÷12-800]×15%-125}×12-20×12=5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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