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远公司关于做好国庆节前安全检查活动的通知 根据安环部《关于开展国庆节前安全检查活动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全面保证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决定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国庆节前安全大检查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立公司检查小组: 组 长:杨玉山 成 员:李运来 段安民 王瑞林 尚中东 陈国防 田 苏 杨书保 二、检查时间安排: (一)9月25日各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消除隐患。 (二)9月26日公司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三)9月27、28日安环部对各单位进行抽查。 (四)9月29、30日为各单位对于上级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三、具体内容和要求 (1)各单位要具体安排和布置国庆节期间生产、值班工作。要认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学习,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为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负责的态度,积极开展国庆前的安全检查活动,保证过节期间的安全生产。 (2)认真检查设备的维护管理,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消除,不能在节前处理的,一定要做好安全保证措施。对于发现和处理的缺陷和隐患,一定要按照“整改项目”规定进行统计,及时上报。 (3)对重点防火、防爆部位一定要认真检查,做到万无一失。对班组使用的易燃物品一定要按照消防管理规定的条款分类存放和处理。 (4)节前各有机动车辆的单位,要加强对车辆的检查和维护,对于节日期间正常运行的运煤、送灰车辆,所在部门要有人员值班,并加强对车辆道路的巡回检查,杜绝酒后驾驶,严防交通事故发生。节日前要对组织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公司《关于机动车辆的管理规定》的具体规定,“任何车辆不能在厂区外过夜和存放”,严防车辆被盗,造成集体财产损失。 (5)各单位要节前做好防盗工作和措施,吸取“财务被盗”、“气瓶被偷”的事故教训,按照公安处对于“节假日期间钱、财、物”存放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 国庆节后,各单位要对于开展活动进行一次小结,于10月10日以前上报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