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下简称《安全生产法》)于十一月一日正式实施了。当前我市一个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的活动正在各地扎实开展。笔者再次翻开这部法规,全文通读,深刻领会,联系实际,倍感:安全生产 任重泰山。 说它重,责任重。上牵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心,下连平民百姓的性命。个人安危,家庭幸福,一方平安,乃至社会稳定,全系在安全上,真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说它重,惩罚重。这是建国几十年来第一部综合性法规,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进入法治化轨道。上至省部级干部,下至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作了明确划分,即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降薪撤职,罚款、制裁、行政处分,拘留判刑,直至走上断头台,绝不象过去一页检查,两行眼泪,几句废话就可过关。 说它重,问题严重。据资料表明,今年1-7月,全国发生安全事故63万起,死亡人数75741人。平均每天死亡344人。重特大安全事故少则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死于非命。就我市而言:今年1-8月统计:发生交通、火灾、工伤安全事故680宗,死亡254人,受伤530人,经济损失达576.27万元。这种状况表明,安全生产已经到了非抓不可的时候了。 或许您的企业资金紧张,各方面都需要开支,捉襟见肘,苦于囊中羞涩,安全生产无力支出。但是事故案例告诫我们,再省不能省了安全。某煤矿发生瓦斯爆炸,死伤数十人,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少花几百元少安装了一个报警器,有一运输公司发生重大翻车事故,问题就出在一个部件没有及时更换。如此事例,数不胜数不胜数。安全生产如高楼大厦的基地,如船舶底部的一块钢板,少不得,省不了。为了省去几十元。或者数千元而酿成事故,事业毁于一旦,无数活生生的生命就会成为冤魂,自己也会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请问算过这笔帐吗? 或许您的企业从未发生事故,认为安全生产与己无关,高枕无忧。这种麻痹松懈情绪切不可存在。很多事故往往就发生在不经意中。一个烟头引发一场火灾,一个螺丝酿成一场灾难。安全事故无孔不入,严加防范才能拒之门外,稍有松懈就会找上门来。为此,可别把安全的千钧系于侥幸的一发上。 或许您日理万机,顾不上抓安全,但请听一劝告,再忙也要抓安全,作为一个企业(单位)的领导,要抓大事,要有十指弹琴的本领,安全生产是重中之重,应该弹得更响亮,少了这个重音就可能为悲剧。那种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的做法等于拿生命当儿戏。同时,不要以为已经安排人专门负责就与己无关了。因为安全生产法确定的责任人是企业单位的领导,一旦发生事故,就应担当第一责任,切要牢记。 安全生产是老生常谈,但对太多企业来说,的确是一个薄弱环节。监于我市各地的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它的规模不大,条件较差,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完善,存在很多不安全隐患。在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之际,切莫在法律之剑高悬之日引颈自刎,切莫把自己和别人的生命毁于一念之间,切莫把事业的大厦建立在安全隐患的炸药桶上。但愿我市所有的企业,一路走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