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远电力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为积极响应第八个“安全生产月”和郑新公司安环部《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认真贯彻落实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活动的通知要求,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落实,唱响安全发展的主旋律,促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推进多经安全生产工作,开创多经经营生产的安全新局面,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组织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对本次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朱耀先 副组长:李克信 郭敬文 王瑞林 成 员: 冯红强 杨武斌 于济生 栗洪涛 苏兰亭 吴雁 杨 文 田 苏 李和平 (二)活动办公室设在综合事务部,由李和平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活动时间2009年6月1日至30日 二、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认真组织员工学习《电力安全事故分析案例100》光盘资料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宣传和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知法、懂法、遵法、护法的意识,做到保护自己、保护他人、保护企业利益、依法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和各部门都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有针对性地进行自查。检查法律法规所确立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等主要制度的实施情况。 (二)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宣传网络,踊跃投稿。宣传报导多经员工安全生产的精神面貌和好人好事;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一系列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广大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提高员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强化安全观念,积极参加郑新公司组织的答题比赛和征文活动。 (三)认真组织学习安全工作规程,结合前一段发生“2、11”人身伤害事故,进行深刻分析,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不安全事件及不合格事项的重复发生。根据各自的生产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活动,查缺陷、消隐患、保安全、落实防汛度夏措施,搞好现场设备生产环境,消除一切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的隐患,保证多经安全生产经营。 (四)各有车部门要重点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各项要求,针对高温气候及雨季的特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放过任何车辆故障,严禁“开带病车、开英雄车、”杜绝“酒后驾车”,保证安全行车。 (五)与主业有关联的粉煤灰和脱硫石膏的处置管理工作中,要认真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做好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的落实工作,确保主业安全生产。同时要加强对油、化工、气瓶等危险品进行认真检查,做好保证措施,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六)对有外围工程的塑钢公司等单位,要加强各种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杜绝高空坠落、人身伤害、重大设备损坏等事故的发生。 (七)北工业园区各生产单位,要特别加强本单位的用电管理、生产设施、临时用工的安全防护,确保各用电设备的安全稳定。对外租赁单位要特别强调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要对制氧生产设备的防火、防爆方面认真检查,严格执行制氧销售站人员出入和火种管理制度;对气瓶保管方面,要吸取教训,认真做好防盗措施。 (八)全面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加强对各个岗位的检查与考核,是否真正到位,不走过场。各单位对高危险行业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规章制度、生产环境及作业现场的检查、整改工作,开工前做好事故预想及预控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 (九)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做好迎峰度夏的各项工作及防护措施,确保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正常开展。 (十)公司所属各单位要按照公司的具体安排和要求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活动安排(有书面文字材料),并于6月28日前将活动进行总结并报送综合事务部李和平处。不按期上报活动总结的单位公司将进行考核并给予处罚。 二○○九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