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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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HS管理体系的运行是执行OHS管理体系文件、实现OHS目标、保持OHS管理体系持续有效和不断优化的过程。体系的有效运行,是依靠体系的组织结构进行组织协调,实施监督,执行考核,开展信息反馈,并通过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实现的。

1、 OHS管理体系的运行

    OHS管理手册、文化的贯彻实施和OHS计划的执行,实质上就是OHS管理体系的运行。当OHS管理手册由最高管理者颁布、OHS管理程序文件经相关领导批准实施后,应立即分层次组织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学习、贯彻执行。作为厂一级的管理人员,应着重掌握OHS管理体系的原理、原则、功能以及控制的方法;中层管理人员主要应掌握本部门体系要素的工作内容;一般员工应着重对手册的支持性文件中涉及各自岗位的操作标准、规定、程序的掌握。OHS管理体系的运行涉及组织众多部门,组织应抓住体系设计的要求,按照严密、协调、高效、精简、统一的原则,调整组织内部机构,并配备能胜任工作的管理人员,同时明确各机构的隶属关系以及协调方式,牢牢抓好体系的运行机制。当体系运行中发现各部门OHS职能存在问题,要采取纠正措施时,应要在组织领导主持下,通过OHS管理部门进行组织协调工作。OHS管理体系在运行过程中,各项活动往往不可避免地发生偏离标准的现象,因而也必须重视实施监督,发现偏离问题及时反馈,以便采取纠正措施。实施OHS监督是保证体系正常运行的必要手段,而OHS信息反馈系统的功能,就在于保证OHS监督落实,保证体系能持续正常运行,通过管理与OHS监督、组织协调工作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搞好三者的有机结合,体系才能有效地运行。

除上述内容以外,在体系运行中,还应时常对新编制的OHS管理手册、文件自身的正确性、可行性、适用性、有效性加以监督。

2、 OHS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

    OHS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是为了检查与确认体系各要素的实施效果是否按照计划有效实施,它是对体系运行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目标所作的系统的、独立的检查和评价,是OHSMS体系的一种自我保证手段。OHS管理体系管理评审,是组织最高管理者亲自对体系的现状是否有效地适应OHS方针要求,以及体系环境变化后确定的新目标是否合适等所作的综合评价。它是在体系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但并不是每次体系内部审核后都要进行管理评审,而是视客观需要,决定对体系的全部或部分要素进行核查活动。


    管理评审通过年度计划安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管理评审一般由总经理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如内审员等)参加。OHS管理者代表应将OHSMS现状及其变化趋势和提高研究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评审会议对有关提案或问题作出明确决定,如体系内审结果、方针、目标贯彻落实情况,体系的符合性、有效性,持续改进的承诺,有关纠正和预防措施相关方关注的问题等。

    定期进行OHS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是向组织管理者提供OHS管理体系是否正常的证明,以便根据审核结构采取措施,消除、减少和预防各种不符合项;定期进行OHS管理体系审核,是发现、寻找OHS管理手册的不足,发现新的需求和组织内外部环境的重要改变,以便对OHSMS手册进一步完善。当然,应该认识到,一方面手册的完善是一个动态的、持续的过程,另一方面,还要保持其相对稳定的执行期。

    组织的OHSMS内审员应熟悉组织的OHSMS运行情况,包括OHSMS文件的编写是否符合标准、是否便于操作,在实际动作中,哪些要素、哪些OHS活动、哪些部门、哪些过程是薄弱环节等。OHSMS内部审核较容易发现不符合OHSMS文件的不符合项,内审员也较容易提出纠正措施建议。内部审核一般对体系的全部要素进行全面审核。对于已经外部审核的体系,在内部审核时也可以有重点地审核某些要素,而下一次则审核另一些要素。通常要在一年内把所有的要素全部审核一遍。

OHS管理体系内部审核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第一,对OHS管理体系总体而言,体系内部审核主要是对各项OHSMS职能及其活动的有效性、所运行的各项管理手段的正确性、体系运行过程对OHS目标的适应能力与保证能力进行调查并作出评价。

第二,对具体要素而言,体系内部审核主要是对要素构成的完善程度、要素资源情况(包括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以及管理和工作标准、职能的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并作出评价。

    每次内部审核都必须写出审核报告,并附上具体资料、数据、图表、记录等。在报告中,还要对前一次审核后提出的纠正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与效果作出评价。

    内部审核对任何组织或部门都是必要的,也是OHSMS标准所规定的。此外,内部审核可以自我诊断和评审本组织的成绩、需求、优势和不足,以确定体系实施的有效程度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可以及时发现问题以便采取纠正措施,是进一步改进、完善体系的强有力的手段。在外部审核发现不符合项之前便能采取纠正行为,将有助于实现组织顺利通过外部审核的目标。

    一个完善的内部审核需要用较多的时间,因为它要对本组织众多的部门实施一系列的审核,需要相当多的时间来检查大量的客观证据,这就不是几天可以做得到的。对于实施内部审核过程中所作的有关记录、核查表等,应当记录详细并妥善保存,以便日后跟踪审核时用作比较或外部审核时作为执行见证。每次完成内部审核后,应尽快有详尽的审核报告提交最高管理者,以便其掌握情况并及早作出纠正决策。

   OHSMS标准要求内部审核应由与被审核对象无直接责任的人员来实施,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审核的公正性。由于内审员对本组织的OHSMS体系较熟悉,因此在编制审核计划时更应注意突出重点。内部审核一般采用抽样的方法,要注意样本的代表性。对不符合项的纠正措施必须跟踪审查,并确定其有效性。


附件:OHS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

1.0目的

为了进行OHS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特编制本程序。

2.0范围

2.1本文件所述之程序满足本组织的OHS管理方针及OHS管理手册的需求,也满足OHSMS标准3.4.4节的要求。

2.2本文件不包括其他形式的OHS管理体系审核的要求,如:对供应商OHS方面的要求。

3.0职责

3.1OHS管理者代表职责:

3.1.1策划OHS管理体系审核计划纲要和所需的资源(包括人力、财力和物力)。

3.1.2任命审核组长,成立审核组。

3.1.3协助解决对纠正措施要求方面解释上的不符合或反应延迟等问题。

3.1.4对审核结果进行评审,并将审核发现及审核结果提交给管理评审。

3.2被委派的审核组长职责:

3.2.1按本程序准备、实施审核并向OHS管理者代表提交审核发现及审核报告。

3.2.2评审建议的纠正措施并使之形成文件。

3.2.3对前一次审核时提出的纠正措施的完成情况进行验证。

3.3其他有关人员应对内部OHS管理体系审核工作进行全面的合作。

4.0程序

4.1编制审核计划

4.1.1每年年初,OHS管理者代表应编制一份该年度的审核计划表(见附件 A)。各部门或各要素的审核频次应取决于其现状和重要性,并考虑前几次审核所发现的问题。审核计划表应呈交最高管理者批准。

4.1.2应在审核前5天内向各有关部门的领导通知确切的审核日期。

4.1.3OHS管理者代表应为每次审核委派负责该项审核的审核员。

4.2实施审核

4.2.1受委派的审核员应在实施审核前研究有关的程序文件,并应:

(1)决定是否需取得其它文件;

(2)编制检查表;

(3)决定是否需要一名陪同人员。

4.2.2审核员应通知部门领导何时开始审核。

4.2.3审核员应使用编制好的检查表作为进行审核的工具之一。

4.2.4如发现有任何问题,应尽早给予口头反馈;如有任何误解亦应尽早解决之。

4.2.5审核的目的是寻找不符合适用标准或程序的客观证据。不应在任何发现的问题中加入个人的责备。

4.3报告审核中发现的问题

4.3.1审核员应在审核完成后通知有关的部门领导,并对所发现的问题作一次口头报告,并对这些问题发布纠正要求表。

4.3.2纠正措施要求表可采用附件B所示的格式。这种表格可由OHS管理者代表根据审核员的需要发给,并编上顺序号。

4.3.3纠正措施要求表的细节及纠正措施进行的状态将由OHS管理者代表用附件C所示登记表的格式加以登记。

4.3.4审核员应在纠正措施要求表中填写不合格的详细内容,但不是填写纠正措施栏。

4.3.5审核的总结报告可采用表6-3所示的格式编写,必要时还可采用续页。

4.3.6审核总结报告和纠正措施要求表应由OHS管理者代表批准并发给有关的部门领导。

4.4对审核发现的问题的反应

4.4.1对每一份纠正措施要求表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反应,详细说明建议采取的纠正措施和完成期限。

(1)建议中应包括立即采取的纠正措施以及必要采取的长期预防措施。

(2)在预防措施比较复杂的情况下,建议中可包括建立一个解决问题的工作组并进行调查,以及一个附有最后期限的计划表。这些是对纠正措施要求表的一种可以接受的最初反应。

4.4.2这些反应记录在纠正措施要求表中的"建议采取的纠正措施"一栏中,并退回给OHS管理者代表。如果该建议不能接受,则OHS管理者代表将与接收纠正措施要求表者联系,并向他解释不接受的原因。在这种情况下,应编制一份修正的纠正措施建议。

4.4.3对纠正措施要求表不作出反应时,OHS管理者代表应加以追查并向最高管理者报告。

4.4.4如果对纠正措施的需要或对纠正措施的性质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OHS管理者代表应报告最高管理者进行仲裁。

4.5跟踪

4.5.1当纠正措施预定完成日期已到,或当OHS管理者代表已接到完成的通知时,应委派一名审核员去验证其完成情况。

4.5.2去验证的审核员应检查纠正措施已被采取并证明有效后,再在纠正措施要求表中的"验证"栏中签字。

4.5.3在下次计划中对该部门进行审核时,审核员应检查此纠正措施是否仍然有效。如不再生效,则应发出一张新的纠正措施要求表,在表中说明原来发现的问题。

4.5.4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完成纠正措施,OHS管理者代表应对此进行跟踪。如无正当理由或未能规定出可接受的修正的期限,该问题应向最高管理者报告。

4.6记录的保存

4.6.1OHS管理者应保存一份档案,内存所有的审核报告及纠正措施要求表,并有一览表记录它们的完成状态。

4.6.2以下各种文件应作为OHSMS标准3.5.3中规定的"记录"来对待,保存期至少3年。

(1)年度审核计划及其修正版;

(2)审核记录表;

(3)审核报告;

(4)纠正措施;

(5)审核员培训/认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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