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第三者行贿(检察日报)
李鸿贵 |
在影片《生死抉择》中有这样一段情节,当市长李高成听说中阳纺织厂厂长郭兆庭曾花费巨资购得一幅张大千的真迹,并以自己的名义送给省委副书记严阵时,感到非常震惊,因为他事先根本不知道这件事。现实生活中,类似郭兆庭之流的第三者行贿的现象并非绝无仅有,值得领导干部警惕。
第三者行贿现象有两个明显特征:一是当事人并不知情。也就是说,第三者是在瞒着当事人的情况下以当事人的名义行贿的。第三者之所以如此煞费苦心,当然有其深刻用意,有的是为了报恩,第三者认为当事人有恩于己,而当事人又不接受自己任何形式的回报,于是采取这种“巧妙”办法报恩;有的则是为了投桃报李,第三者认为当事人有利用价值,如果当事人在仕途上一帆风顺,对自己也有好处。二是当事人是直接受益者。不管当事人自身是否情愿,第三者行贿成功,当事人就成了直接受益者。
第三者行贿的危害显而易见。不仅一些意志薄弱的领导干部因此被拖下水,对于一个清正廉明的领导干部来说,也必然会陷入十分难堪的境地,思想上可能从此背上沉重的包袱。因此领导干部应当警惕,一方面要杜绝跑官要官现象,更不能暗示或怂恿他人出钱出力为自己“搭桥铺路”。另一方面要严于律己,处事公正,不徇私情,在公众中树立良好个人形象,不给他人造成任何“报恩”借口。同时要管好亲朋好友等身边的人,加强教育,表明自己的立场和观点。惟有如此,第三者行贿现象才能自行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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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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