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担忧的十种腐败现象
德杨 王树春 |
边作案边提拔;捞足了就走;“二进宫”;“臭豆腐”;笑廉不笑贪;前赴后继;猫鼠勾结;“一窝黑”;抗拒从宽;“贪钱为公”。
腐败之所以流行,在于其成了一种现象。既然做的人很多,也就不需要遮遮掩掩。现将腐败现象归纳为十种,让大家评论。
一、边作案边提拔现象。一方面由于犯罪分子的作案方式越来越隐蔽,手段越来越狡猾,造成了一种外廉内贪的假象;另一方面由于对干部的考察考核不实不细,致使犯罪分子边作案边被提拔的现象增多。
二、捞足了就走现象。调走就没的捞了,或者出于安全考虑,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有的腐败分子更“酷”:采取“捞了就跑”的策略,在作案后迅速携款潜逃,或选择一地隐姓埋名,长期隐居。
三、“二进宫”现象。有的贪污贿赂犯罪分子在受到纪检、检察机关查处后,仍财迷心窍,屡教不改,一旦权力到手、时机成熟,又故态复萌,重蹈覆辙,出现了“二进宫”现象。
四、“臭豆腐”现象。当今大多数人提起腐败现象都会声色俱厉地谴责一番,但实际上,腐败现象在很多人那里却像臭豆腐一样,闻起来臭吃起来香。有的表面上对腐败现象、腐败分子深恶痛绝,但内心里却由衷地羡慕,甚至竞相仿效;有的对别人搞腐败非常反感,但轮到自身也未能脱俗,一朝权到手,便把钱来捞。
五、笑廉不笑贪现象。一些廉洁自律的干部不仅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爱戴,反而受到奚落、责难、孤立和排挤。如严格照章办事被说成思想僵化、保守;不搞以权谋私被嘲笑为没本事、没能耐;而一些能捞会贪的人反而被推崇为有开拓精神的能人。
六、前赴后继现象。近几年来,各级纪检、检察机关都相继查办了一大批贪污贿赂大案要案,但由于有的发案单位没有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堵漏建制,亡羊补牢;有的主管部门对继任者任用失察,管理失控,致使同一单位甚至同一岗位人员前赴后继被查处的现象增多。
七、猫鼠勾结现象。一些负有相互监督制约职责的人员,如会计与出纳、上司与部下,在金钱的诱惑下,不仅不履行相互监督制约职责,反而沆瀣一气,相互勾结,相互利用,共同作案,形成了一种猫鼠勾结的反常现象。
八、“一窝黑”现象。一些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抱着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的心理,不惜重金铺路,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攻关,一个人一个人买通,将一个个关口的当权者拉下水;还有单位领导为笼络人心,堵住人口,采取有福同享、有利共沾的手法,大肆侵吞、私分公款,导致一抓一窝、一揪一串的现象日趋严重。
九、抗拒从宽现象。由于职务犯罪特别是贿赂犯罪“一对一”的特殊性,一些腐败分子便抱着“死活不开口,神仙难下手”的心理,任凭办案人员怎样政策攻心,就是拒不交代,也使相当数量货真价实的腐败分子被从轻发落或逃避了法纪的制裁,客观上形成了抗拒从宽、坦白从严的反常现象。
十、“贪钱为公”现象。在司法实践中,审判机关一般都把被告人所谓“为公花用”的数额从贪污贿赂犯罪总额中扣除,不认定为犯罪。一些贪污贿赂犯罪分子也深谙此道,把“为公花用”作为化险为夷的最后一招,在事实和证据面前,能赖就赖,能推就推,实在推不掉的,就一口咬定贪污受贿得来的钱为公请客送礼花用了,从而出现了大权在握、为所欲为的人却要靠自己贪污受贿得来的钱为公家请客送礼的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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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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