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成克杰案看加强心理自律改革用人制度(北京青年报)

    7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成克杰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成克杰死刑。在此之前,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在今年年初也被终审判处死刑。这是目前我国因腐败犯罪被判处死刑的最高职别官员。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是:一些腐败官员身为高级领导干部,贪污数额越来越大,影响也极为恶劣。由此看来,今天,我们反腐败的责任也日益重大。其中,加强对腐败行为的心理自律以及深化用人制度的改革,不失为扼制腐败升级的良药。 

  ■建立扼制腐败行为的心理防护屏障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极盛

  从成克杰案我们可以看出,腐败行为的产生有其特有的心理机制,只有认清这种心理,并建立起防范腐败行为的心理保障,才能从根本上对腐败行为防患于未然。从心理学来看,人的行为是由人的心理支配的,行为是人心理的外部表现。腐败行为是腐败行为主体的不良心理在不良外界诱因的刺激下的表现。构成腐败行为的心理往往不是单一的,是几种不良心理的综合。不良心理不一定构成腐败行为的动机。外因是条件,内因是根据,腐败行为主体滥用职权与外部刺激如金钱、美色等结合起来,才会发生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

  常见的腐败行为的不良心理有以下几种:

  享乐心理:一些人利用职权大肆挥霍浪费,满足自己吃喝玩乐的欲望。他们挥金如土,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这都是他们享乐主义人生观的表现。

  贪婪心理:有的人私欲恶性膨胀,他们不择手段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权钱交易。有人明目张胆地中饱私囊,有人公然违背党纪国法进行权钱交易,收取丰厚的物质回报。

  补偿心理:有的人认为自己的付出少于所得,利用自己的职权谋取私利,采用各种形式达到补偿自己的目的。

  从众心理:由于行业不正之风的存在,有人看到他人有不正当收入,自己也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比如,擅自增加罚款、强行摊派、扩大收费标准等。

  侥幸心理:有的人自认为关系网盘根错节,不会轻易被查处。即使牵扯到自己,也信奉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原则”,可以化险为夷。

  拜金心理:有的人把金钱看得高于一切,重于一切,成为典型的拜金主义者、极端的利己主义者。利用职权不择手段违法乱纪,敲诈勒索,营私舞弊,贪污受贿成为暴富。

  此外,投机心理、攀比心理、浮躁心理、虚荣心理等都是构成腐败行为的心理基础,也都是腐败行为的常见心理表现。

  具有上述的不良心理并不是腐败行为者所独有。具有上述不良心理也不一定发展成为腐败行为者。具备上述不良心理的人,当手中掌握一定的权力,又缺乏严格的权力监督机制,在行贿者的金钱进攻下,这些人就有可能成为腐败行为者。

  不良心理经过量变到质变才能使行为者产生腐败行为。腐败行为的深层心理原因在于错误的世界观、腐朽的人生观、极端利己主义的价值观。

  腐败行为与不良心理,在一定的外因的诱发下,可使腐败行为者进行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权情交易,触犯党纪国法,在政治上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或堕落成人民的罪人。

  腐败行为者,在没被揭露真相之前,表面上故做镇静,若无其事。实际上,内心极度空虚,具有不同程度的恐惧心理。他们背负着沉重的心理压力,在一定条件下造成他们种种心理问题与心身疾病。

  腐败行为者的不良心理通过暗示、模仿、感染等心理机制,会造成对其他人的心理污染、心理侵蚀。这些人如果缺乏抵制腐败心理的能力,在一定的外界环境的诱发下,也有可能走上腐败行为的道路。

  腐败行为对社会心理、社会风气产生严重的危害。它使一些人产生片面的看法,认为没有关系网就不能办事,而逐渐采用不正当的手段去谋取私利,有可能形成不良的社会心理与社会风气。

  腐败者的心理与行为损坏了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在一定范围内、一些地方影响了党群关系,造成恶劣的影响。

  要防范腐败心理与行为,首先应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律的威慑的心理效应。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普遍提高人民的法制意识。

  提高全民的心理素质,重视心理健康教育,这是21世纪中华民族腾飞的心理基础,也是防止腐败行为的心理保障。不良的心理素质在一定的条件下,有可能发展成为腐败行为。心理问题与道德问题、腐败问题是两回事。我们不能把道德问题、腐败问题归结为心理问题,但有的心理问题得不到及时矫正,可能发展成为道德问题、腐败问题。因此,大力宣传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提高干部和群众的政治思想水平与廉政意识,防止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预防和克服腐败行为与心理。全社会重视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对防范腐败行为也是至关重要的。

  ■反腐败要从用人制度上找根源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斌

  成克杰这一大贪官一审被判死刑,实在大快人心。伴随着我国反腐败行动频出重拳,一批腐败贪官纷纷落马。我认为,要从根本上扼制腐败升级,应当从我国现行的用人制度上寻找根源。

  在用人制度上,我认为还应当进行三项改革:

  要改革现行的人事任免制度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产生各种腐败现象的主要源头,现在一些干部的任免不是自下而上,而是自上而下;不是民主推选,而是领导任命;不是公平竞争,而是暗箱操作。由此滋生出大量的腐败现象,跑官要官、买官鬻爵之风愈演愈烈,数量惊人的腐败个案频频发生,实质上是干部任免制度存在很大弊病。要革除这一弊病,就要确立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同时,候选人不能内定,不能由一两个人说了算,也不是只候选一人,要建立严格的考核、晋升和奖惩制度,下决心改变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此地干不好调到彼地照样干的恶习,坚决避免政绩不佳或离任时审计不合格者凭借上级部门的一级调令到异地或异系统为官的现象发生,真正形成优上、平让、劣下的机制。

  要改革现行的监督机制现行的监督机制主要存在两方面的缺陷,一是监督种类不少,实际效用不大。从形式上看,现在有人大监督、党内监督(纪委)、行政监督(监察、审计)、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还有法律监督等等,门类不可谓少。但这些监督不同程度地存在监督作用不到位的现象。二是监督机关人、财、物的使用和调配属于地方党委与政府,因而监督机关很难超然行使监督权,有些监督实际上存在不敢、不能、不便进行的情形。此外,我认为目前应当特别强化舆论监督的作用,新闻媒体应当在反腐败领域无禁区,要大胆揭露腐败现象,要给那些敢于搞腐败的官员一种强大的舆论压力。

  要增强政务的透明度各级国家机关除涉及泄露机密的问题外,要将政务公开化,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政务的透明度,对于廉政和防范党政机关的工作失误有着非同寻常的重要意义,同时也是一个国家走向政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增强政务的透明度,还要特别注重发挥民主的力量,这种发挥不能只说不练,只有在权力赋予、权力使用、权力罢免的过程中真正体现民主的力量,那些成克杰、胡长清们,才不敢肆意妄为,我们的国家才会长治久安。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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