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请你留言

管理首页 ∣ 全部文章 ∣ 经营之道 ∣ 改革快车 ∣ 人力资源 ∣ 专家视角∣ 热点评述∣ WTO专题∣ 其他文章

   
 
 → 改革快车 >> 世界电力市场化改革资料(一)日本 
世界电力市场化改革资料(一)日本 
2001-11-5  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信息中心

                        日本:稳步推进市场自由化

  日本电力在1951年5月以后,放开实行民营化,就形成了区域垄断的9家电力公司,这9家电力公司在区域都是实行发、输、配垂直一体化的管理体制。
  由于日本的一次能源基本都是依赖进口,9大电力公司之间电源结构趋同,因此在国内不存在北电南送、西电东送问题和电源结构调整的问题。9大电网之间是弱联系,交换的电力和电量很少。
  日本政府由通产省负责对电力实施管制。管制的主要内容是:电价、环境保护和规划。电价管制的原则:一是成本主义原则——按完全成本作为核定电价的基础;二是共同报酬的原则——合理的利润,最早的总资本报酬率为8%;三是公平负担的原则——采用成本加利润的办法。对环境保护的管制主要是限制二氧化碳的排放和对核电建设的环境评价;对规划的管制主要是对长期供求规划和核
电建设规划要与电力公司共同讨论。
  1999年出台的新电力法是为了促进竞争,实现电力自由化。它的主要内容:一是放开占市场份额30%的特别高压用户(2万伏,用电2000千瓦以上),允许这些用户自主选择电力公司,直接参与电力零售;二是新建电源项目实行招标。新电力法的施行,虽然放开了30%的电力市场,但到目前只有2%至3%的用户更换了供电商。
  从2000年3月电力市场放开,实行自由化。政府计划到2004年对现行开放作一个回顾:首先要检查的是自由化以来的实际情况;第二,了解海外自由化发展状况;第三是要检查电力作为公用性事业,在保持其公用性方面做得如何,在此基础上再考虑自由化的范围是否要继续扩大,是不是要全面自由化.

原作者:中电新闻网
来  源:中电新闻网
共有45位读者阅读过此文

  • 上篇文章世界电力市场化改革资料(一)欧盟 
  • 下篇文章世界电力市场化改革资料(一)英国
  •  → 本周热门  → 相关文章
  • 我省电价调整今日听证,19名代表将各...[196]
  • 发改委:发挥价格杠杆作用,适当提高电...[149]
  • 证监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试点问题的通知...[110]
  • 经济专家评点“降温”政策效应[108]
  • 我国电业市场化改革的制约因素和潜伏的三大风险 
  • 世界电力市场化改革资料(一)英国
  • 世界电力市场化改革资料(一)日本 
  • 世界电力市场化改革资料(一)欧盟 
  • 世界电力市场化改革资料(一)美国 
  • 世界电力市场化改革资料(一)法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