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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解决股权分置试点条件已经具备
2005-4-13  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信息中心


 
    记者 闻召林  夏丽华  北京报道 

    中国证监会负责人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目前已经具备启动解决股权分置试点的条件。这是证监会首次正式就解决股权分置试点问题作出的明确表态。 

    这位负责人强调,股权分置问题的产生,主要根源于早期对股份制的认识不统一,对证券市场的功能和定位的认识不统一,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还处在早期阶段时,主要强调国有企业管理,国有资本运营的观念还没有完全建立。股权分置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已影响到证券市场预期的稳定,使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也不利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已经成为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一个重大障碍,需要积极稳妥地加以解决。 

    他说,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在解决这一问题时,要尊重市场规律,要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他表示,《若干意见》的表述虽然简短,但是内涵丰富,确定了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目标和指导原则,其核心是“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不仅是一个敏感的政策问题,更是一个复杂的市场问题,需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市场的承受程度统一起来。 

    他强调,综合各方面情况分析,按照《若干意见》所明确的基本原则,目前已经具备启动解决股权分置试点的条件。


编辑:王杰锋

原作者:闻召林 夏丽华
来  源: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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