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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调整三峡电能消纳方案将优先供应电力紧张地区 
2003-8-15  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信息中心

    据《中国电力报》消息,7月1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上海、江苏、浙江、河南、湖南、重庆等省(市)计委、经委以及三峡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印发了经国务院批准的调整后的2003年三峡水电站电能消纳方案。 
    据了解,这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于三峡水电站2003年各月的实际发电量与预测的出人情况,结合各地区电力供需形势的实际情况对方案进行的调整。方案提出三峡电能优先供应给电力供应急需的地区。根据各月实际的发电量,2003年三峡水电站预计总发电量达到61.3亿千瓦时,较以前预测的55亿千瓦时发电量高出6.3亿千瓦时。方案列出了三峡电站今年从8月份至12月份的每月发电量。 
    8、9、10、11、12月份的预计发电量分别为7.9亿、7.5亿、12.5亿、16.1亿和17.3亿千瓦时。预计从8月份开始今年内向华中电网(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送电25.5亿千瓦时,向 
重庆市送电7.7亿千瓦时,向华东电网<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送电28.1亿千瓦时。 


原作者:信息中心
来  源:郑州热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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