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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改革与多种经营发展态势分析 
2002-3-1  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信息中心

一、多种经营繁荣后面的隐忧 

1999年,电力系统多种经营总收入达到1041亿元,实现利润58亿元,分别比上年提高13.15%和21.12%,资产总额1567亿元,所有者权益498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1.6%,远远高于电力主业的投资回报。单纯从以上数据反映,似乎可以看到多种经营呈现的是一派繁荣景象。那么,是否可以由此判断整个多种经营的发展态势已经从安置型、福利型,迈入规模效益型继而又开始进入产业化发展轨道,问题的核心在于能否冷静地看到并分析多种经营繁荣表象下存在的问题。 

1、多种经营反映的速度效益,并非是竞争意义上的市场盈利能力,而是取决于对电力主业内部市场的专营及其电力垄断地位影响所带来相关的外部市场份额。所谓多经的规模效益更多的是统计意义上而不是生产力意义上,更不是企业创新发展能力的反映。一旦垄断被打破,专营的特权被消除,所有的泡沫与水分将被挤干,多种经营真正的竞争力就赤裸地表现于市场之中,原有的优势就迅速转化为弱势,特别是"两网"改造结束以后,戏还能唱多久? 

2、多种经营资产总量,全国而言已达1567亿元,净资产49亿元,平均负债率为68%,从产业结构分布来看电力建安、电力设备产品制造和电力物资经营占70%-80%,走向市场参与竞争的企业与产品比重很低,且大多无效益,高科技产品更是凤毛麟角。因此,多种经营的产业结构在市场竞争中将呈严重的弱势,比较早地走向市场的宾馆饭店已出现大面积亏损。目前尚能维持的电气产品制造企业,待两网改造结束以后,将难以为继,由局部利益驱动而形成的低水平重复建设使多种经营的许多资产由于不能适时重组而可能沉淀为不良资产,像当前部分国企资产那样,欲卖不得,欲送不甘的局面可能重演。 

3、居高木下的收入分配水平,既是多经企业沉重的负担,又严重地削弱了多经企业的竞争能力。工资收入水平高,本来是好事,问题是职工收入的高低并不与劳动的高效率成正比,收入分配水平更多的取决于电力系统单位之间相互的攀比,而不是由企业效益水平所决定。这种状况造成的实践后果是: 

由于收入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作用,客观上的劳绩不相对应,在相当程度上使部分收入演化为人人享受的福利,而丧失应有的激励作用。 

低成本扩张,低价位竞争是市场竞争的主要手段之一。但由于电力多经单位人头费用奇高,丧失了许多市场竞争机遇,过高的分配也使部分积累消化殆尽而失去后劲。 

多经企业的"改制",在高分配欲望的驱使下,更多地着眼收益的瓜分,只解决如何分钱的形式,而与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经营机制转换的市场要求相去甚远。 

4、分层次的利益格局已形成稳态的既得利益驱动,并由此造成主业与多经之间严重的市场失准和经济交往的不规范性。 

(l)主业与多经相互依存,事实上形成分层次的利益群体,上下层次之间,主业是以国有资产为主体的行业利益,是几乎统一和大锅饭式的分配福利政策,利益关系是间接的。而多经则是各层次、各单位的直接利益,上下左右可以说毫不相干。因此,主业国有资产的经营目标与各层面多经的既得利益目标很难匹配与兼容。 

(2)各个层次的利益群体,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彼此心照不宣,配合默契地采取某种不规范行为。在这种体制前提下,一方面不愿,一方面不让,多经走向市场成为一句空话。经济交往的规范与约束,由于缺乏制度或体制的前提,最后演变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导致监督约束的疲软与失效。 

(3)局部利益驱动,直接的利益关系,使部分单位在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关系处理上,行为偏斜,急功近利的动机使电力企业交易费用无节制抬升,特别是在分配上相互攀比之下,为满足逐年增加的既得利益,内部"转移支付"的规范情况日趋严重。 

(4)由于相互分割的局部利益,多经企业总体上不可能有机地融入社会化大生产进行广泛的专业化分工协作与联合,区域性市场保护与封锁无不与此有关,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也由此而大量产生。 

二、转变观念,消除垄断意识刻不容缓 

(一)狭隘的电力系统观念 

多年以来,电力行业是以整体的姿态,即以"电力系统"的面貌存在于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之中。从自然属性角度或生产力意义来讲,电力发供用各组成部分有机联系,密不可分,似乎就是天然的托拉斯,各环节存在技术的相关性,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而存在是无容置疑。但问题是:从生产关系和体制角度来讲,由于整个系统是以行政经济关系组成的体系,使电力资产分布很宽,成为包容社会的大而全,所有的单位,企业(包括近万家多经企业是系统的单位和企业),产权经营责任不到位,事实上已成为自身沉重的包袱,导致了体制的封闭和机制的僵化,资产运行的低效率;从观念形态来讲,长期形成的"系统"观念,已沉淀为一种普遍的心态,认为电力系统不会受到市场的挑战。在实践上墨守成规,不想政的惯性行为已成为一种普遍的行为取向。 

(二)凝固化的职工身份观念 

电力职业稳定、职工不会下岗,先赋性原则确定的正式职工的身份,似乎已成定律,身份象征具有特权,凭此身份,就能进不能出,享受悠闲的岗位及其较高的收益与福利。而电力企业对职工负责已成为难解的情节,似乎演化为一个不经约定的但事实存在的无限责任的承诺。在此观念的支配下,安稳的普遍心理、盲目的职业优越感,导致效率低下并严重地削弱了改革的心理承受能力。而以牺牲进取力、创造力、竞争力为代价,满足职工的利益期望,追求所谓的职工队伍稳定,所谓的凝聚力已成为众多电力企业经营者重要的价值取向。当然这是低水平的、无生命力的。 

(三)模式化的电力多经企业观念不可否认,电力多经企业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产生。人、财、物要素与生产经营管理各个环节无不延伸着电力行业的烙印。然而,"电力多种经营"作为前置定义,已演变成一种模式化的观念,这种观念已经成为多经企业走向市场的一大障碍。多经企业除了与主业主办单位存在着经济利益关系的依附外,还存在观念形态的依附与行政依附,反过来就是主办单位对多经企业的支配与控制,在这样的前提下,企业就难以成为真正市场意义上的自主经营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企业的经营者也就"当家不做主"而使经营责任难以到位。企业的改制也只能是内部人持股而组建形式上近似合法的公司,而不可能实行真正意义上的产权多元化,否则就不是电力多经企业了。企业的经营目标也只能根据主办单位而不是自身发展的需要确定。经营机制管理方式只能根据主办单位要求设定,甚至按"电力"管理模式来规范多经。凡此种种造成的结果是多经企业脱不开主业,进不了市场。 

三、重新认识主业与多经的关系 

一是主办与被主办的关系,多经是由主业创办、扶持的,多经对立业具有依托和从属性,于是就产生"主办单位"的概念以及与"被主办"的多经企业之间的关系。 

二是"一厂两制"、"一体两翼"的关系。前者是指在一厂一局范围内,两种体制即全民与集体,计划与市场并存,后者指电力为一体的前提下,核心产业与多种产业为两翼以及相互关系。 

三是发展战略组成及战略依存关系。作为电力企业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认为多经是多元化经营战略的体现,以此构筑多层次、多产业经营的格局。 

以上这些认识,作为基本的原则指导着各个时期多种经营的实践并且延续至今。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化,明确提出"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升核心业务,实施主辅分开",因此,有必要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对主业与多经的关系在理论上和实践上进行再认识: 

1、市场要求经济活动的对象具有主体性,即独立的企业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经济主体之间法律上平等,并不具有先天的从属关系,电力多种经营也不是抽象的概念,而表现为众多客观的存在和具体的企业。因此,从主办与被主办的角度,从一厂两制或一体两翼的角度,去定义相互关系,理论上就混淆了经济活动的主体性,这里?主办"、"一厂或一体"就变成了不可言明的抽象。同样,多经企业也就变成了抽象的主体。所以,从市场经济的意义上讲"主办","两制"已经变成难以服人和牵强的自我圆说。 

2、主体的抽象导致"企业"不能涉足市场而定格于"系统内部",成为电力企业从属性的单位。继而内部人管理控制,内部人持股,产生内部市场的概念及其内部交易等非市场化行为,而与统一、开放、竞争、平等的市场经济要求难以接轨。 

3、经济关联业务依托在社会化大生产广泛的专业化分工与协作条件下司空见惯,但只有投资控股、参股服等资本或产权意义的关联,才有可能成为企业发展战略。否则,关联密切的电力上游的煤矿、下游的用电大户岂不也成为战略组成部分。然而目前主业与多?资合"的比重有多少呢?所以,主业与多经的联系是由"人合"维系的,"人合"的形成固然有其经济利益的动因,但不具有市场的规范性。通过调整重组和改制,从"人合"向"资合"的过渡,正是我们所必须选择的一种改革取向。 

从现实的角度讲,电力企业实行战略重组,实施主辅分开无疑是明智的选择,问题是"分开"与"战略组成部分"如何有机的统一起来,否则主业与多经若接若离,相互关系难以圆说,实际操作更难把握。因此,有必要对主辅分开及其主业与多经的关系深入加以讨论,形成共识。 

l、实施主辅分开,意味着对非核心业务的资产存量进行必要的重组。优化、盘活,其中大部分辅助性业务及其资产将成为多种产业的一部分,通过市场化运作,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从而使核心业务得以提升,电力主业得到精干。 

2、实施主辅分开,意味着电力将打破自成体系、自我封闭的狭隘的"电力系统"观念和意识,全面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使主业与多经的生产要素有机地融入社会化大生产之中,在市场竞争中实现结构调整和要素优化。 

3、实施主辅分开,意味着现有多经企业真正定位于市场,摆脱对主业的依附与从属,实现制度创新、机制转换,与主导产业一道,从系统内部的企业变为进入市场的企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 

4、实施主辅分开,人员分流,同样意味着职工身份定位的变换,按市场惯例,彻底摒弃先赋性原则,从系统的职工变成企业的雇员,继而形成风险压力。 

5、国有资产存量的重组和增量的注入以及产权多元化的改革,意味着多经与主业传统意义上全民集体的关系,主体地位上的隶属关系,不规范的"人合"利益关系,将被规范的核心产业与多种产业关系所取代。主辅分开并不意味着主业与多经联系的切断,而是由资本融合、资产重组、产业关联、业务协作、信息互通、交易规范、相辅相存、互惠互利的符合市场规则秩序的新型关系取代。 

四、想法和建议 

竞争,开放市场,且比主导产业更具有紧迫性。 

2、主辅分开,势在必然,难点是职工分流。对主业来讲,最好是愿望是多经能够安置富余职工。但从多经角度讲,最好是少安排或不安排新增加的富余人员。因此解决这一矛盾的理想选择是在许可的范围内以比较优惠的政策待遇,鼓励尽可能多的富余人员退职,包括提前退养,身份置换,解除合同等等,以赎买的办法解决问题。那么,钱从哪里来?主业作为支付改革成本应作出政策和预算上的安排,多经则从积累中拿一点,可以是现金或者是股权,作为不提供就业补偿。 

3、在电力资产调整重组过程中,部分国有资本应抓紧进入多经,"人员随着资产走"这个原则要具体化,要解决好国有资产进入多种产业的政策障碍,简化审批程序,明确国资进入的范围与方式。 

4、有序开放市场,全面引入竞争,有进有退、以退为主调整产业结构。从趋势讲,只有积极引入竞争,在竞争中实现结构的调整,而实现有效竞争的前提是全面开放市场。从多经的历史与现状分析,大多数多经企业不具备竞争的实力,因而多经产业结构调整取向应该以退为主,特别是竞争激烈的产品制造、宾馆饭店、施工安装等,更应该通过关停并转压缩战线。 

5、重新认识并规范职工的持股行为。从总体情况看,多经企业改制,吸引全体职工(包括主业职工)参股,形式上当然是合法审批的,但在客观上强化了主业与多经的"利益纽带",这样的改革改制是否有利于主辅分开,使企业走向市场。人员分流,规范劳动合同关系,使相当一部分原"电力职工"规范到多经企业成为"非电力"职工,要面对市场承受职业的风险,而仍留在主导产业的"电力职工"职业安全,收入相对稳定且仍然可以在多经享受一份"内部职工"的股份分红,这就于情于理于法都难以说得通!因此,对职工持股行为要辩证、历史地看,重新加以认识,并结合改革的形势要求加以规范。 

原作者:信息中心
来  源:郑州热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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