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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电力市场改革的几点看法 
2002-3-1  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信息中心

1、电力市场改革是电力工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随着电力买方市场的出现,传统的国家所有、政企合一、垂直垄断电力体制所固有的--企业缺乏活力、管理效率低下、电价居高不下和服务质量差等问题日益突出。为解决这些问题,90年代的后,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挪威、瑞典和阿根廷等国进行了电力市场改革,取得了极为显著的成效。电力市场改革正在引起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已成为世界各国改革电力体制、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潮流。 

改革主要内容包括: 

(1)"政企分开、网厂分离、输供分离"实施公司化改组,将政企合一、垂直垄断经营的电力局(公司)改组成政企分开的电网公司、发电公司和供电公司,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2)"统一开放、竞价上网"建立电力交易巾场,在发电、输电和供电领域全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促进电力企业提高管理效率、降低成本和改善服务。 

(3)"依法管理、竞争有序"建立健全电力审场法规体系和监管体系,确保电力市场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竞争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的深入进行,电力需求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买方电力市场已逐步形成。与世界各国电力工业发展过程相类似,我国现行电力体制所固有的电力企业缺乏经营活力、管理效率低下、电价急剧上升和服务质量差等问题日益突出。进行电力市场改革已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 

   从国外电力市场改革的趋势看,我国电力市场改革在总体方向上,应朝着培育和发展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法制管理、安全开放电力市场的方向发展,全面开放发电、输电和供电领域,用户可以自由地选择发电商和经销商。但是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之中,我国电力工业的装备水平、技术水平及管理水平还相对落后,这些国情决定了我国电力市场改革还需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应分阶段、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2."网厂分离、竞价上网",在发电领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我国发电企业日前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 网省电力公司直接经营管理的发电厂。这类发电企业基本都是由国家拨款建设的老电厂,是电网经营企业的内部核算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 国家拨款建设的独立电厂。这类发电企业按国家核定的上网电价向电网实电,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上购电价一般按成本、税金和利润核 定,一厂一价,电价水平较低,如湖北丹江水电厂、葛洲坝水电厂等。 

(3) 合资建设的独立电厂。新建电厂基本都属于这一类,大多数发电企业都实行了较规范化的公司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投资者为网省电力公司、华能集团、省市能源投资公司等。按国家核定的上网电价向电网经营企业实电,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上网电价一般按还本付息原则核定,一厂一份,电价水平较高。 

(4) 地方政府投资建设的小水电、小火电。由地方电力公司负责经营管理,老电厂大多按国家规定的小火电、小水电上网电价向电网卖电,服从电网统一调度;新建电厂大多按地方政府核定的还本付息电价由当地供电企业直接销售。 

(5) 特殊行业或企业以自发自用为主投资建设的企业自备电厂。现行发电体制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尽管许多电网已出现电力饱和,部分新建电厂处于半停产状态,但争项目、铺新摊子的现象仍普通存在。特别是一些地方还在热衷于上高耗低效的小火电;尽管电价空间已极为有限,但新电厂的建设成本和运行成本仍在快速上升;又如,由于受网厂不分、上网电价不合理、发电厂效益与发电量计划挂钩承包、局部利益机制驱动等因素的影响,许多电网都存在着低效高耗的小火电大发、满发、抢发电量,而新投产的高效低耗大型火电厂不能多发、满发。甚至停机调峰,在水电较多的电网甚至还发生了弃水调场等现象,造成有限能源资源的大量浪费。 

   随着电力商品买方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各类电厂公平竞争的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网省电力公司直管电厂与其他各类电厂间的矛盾尤为突出。为缓解这一矛盾,一些电网采用了按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安排各类机组发电计划的方法来处理。这种做法虽然一定程度上可起到缓解矛盾的作用,但它是以牺牲能源资源优化配置为代价的,会造成能源资源的巨大浪费,从而牺牲广大电力消费者的利益。尽管模拟电力市场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模拟电力市场主要也只是解决网省电力公司内部能源资源的优化配置问题,不能最终解决电力系统整体能源资源的优化配置问题。 

   为了优化能源资源配置,促进发电事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以便为国民经济提供优质可靠、成本低廉的电力产品,必须实行"网厂分离,竞价上网",在发电领域引入竞争机制。"网厂分离",就是将发电企业从电网经营企业中分离出来,组建成与电网经营企业相互独立的发电公司,将发电企业全面推向市场,使所有的发电企业均成为电力市场上平等竞争的经营主体。"竞价上网"就是建立统一开放的电力交易市场,发电企业按照同网同质同价原则,公平、公正地参与市场竞争,充分发挥市场对发电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的基础作用。只有"网厂分离",才能促进不同类型发电企业进行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才能实现同网同质同价"竞价上网"、优化资源配用的目的。只有彻底地实行"竞价上网",才能更好地促进"网厂分离"。 

   由于发电厂具有资金密集、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的特点,在网厂分离、组建新的发电公司过程中,应注意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 

第一,应处理好市场竞争主体的数量与规模间的关系。在一市场中,如果新设立的发电公司少,市场竞争主体的数量就少,竞争效率就低,市场竞争主体数量太少就不利于促进市场的有效竞争,就会降低市场对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作用。但是如果新设立的发电公司多,企业的规模就小,新设立的发电公司太多就不利于企业发挥规模经济效益的作用。因此,组建新的发电公司既要数量适当,又要规模合理。 

第二,应处理好新、老电厂比例结构的关系。一般说,老电厂大多由国家拨款建设、具有债务轻、自动化程度低、设备老化、能耗高、人员多等特点;新建电厂大多合资建设,具有债务重、自动化程度高、设备好、能耗低、人员少等特点,新、老电厂间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因此,新老电厂按适当的比例组建新的发电公司,将有利于改善企业的财务结构,减少财务风险;有利于企业灵活地根据市场需求安排各类机组参与竞争,提高公司整体的竞争能力;有利于解决新老电厂、大小机组间存在的矛盾。 

第三,应处理好水电、火电、核电间的关系。水电厂具有运行成本低、起停灵活,水资源可再生、季节性强、流域补偿效益显著等特点,为充分利用水能资源,发挥水电在电网调峰、调频、备用等方面的作用,一般宜单独组建水电公司。核电厂具有固定成本报高、运行成本较低、燃料运输最小,不适宜运行在频繁变动工况等特点。因而,核电厂在今后的市场竞争中将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 

第四,应处理好不同投资主体的利益关系,特别是要处理好各级政府税收利益关系。组建新发电公司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在"网厂分离"时,先只对网省电力公司的电厂进行分离和重组,然后在同网、同质、同价、竞价上网的市场竞争条件下,由市场自发地引导各类发电企业进行新的重组,最终形成数量、规模和结构比较合理的发电公司;二是在"网厂分离"时,将网省电力公司直接管理的电厂与以国家、地方政府为主合资的电厂统筹起来一并考虑组建新发电公司,然后由市场自发的引导发电企业进行新的重组。 

3 "输供分离",逐步在供电领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供电体制实行条块管理,供电企业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类是网省电力公司直接管理的地、县供电局;第二类是水利部和地方政府共同投资的地、县独立电力公司;第三类是地方政府投资的地、县独立电力公司。 

   供电局是网省电力公司电力产品的销售中心,是其内部核算单位。一般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供电局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企业缺乏自主经营和自我发展的活力、如目前全国普遍存在着供电网发展落后、结构薄弱、供电卡脖子等问题,许多地方都出现了电厂有电发不出,用户想用用不上的现象。二是条块管理体制难以理顺国家、地方的利益关系,难以调动地方政府投资办电网的积极性。如近年来各供电局的电费拖欠愈来愈多,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地方利益驱动机制影响的结果。三是企业缺乏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导致建设成本和运行管理成本急剧上升。四是市场垄断使企业缺乏开发市场和提高服务质量的内在激励机制,供电企业服务意识差和服务质量低下等问题普遍存在。 

   地方独立电力公司是电力工业发展过程中由于国家财力有限、大电网无力及时顾及,地方政府利用国家拨款、地方财政奖金等发展起来的。现行体制下,地方独立电力公司一般是集发电、供电为一体的电力企业。目前,这种管理体制存在的条块分割严重、重复建设、无序竞争、供电可靠性低、管理效率低下、电价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隐患多等问题日益突出。 

   因而,现行条块分割式的供电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用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必须进行改革。从我国电网结构比较薄弱、电网技术和电网管理较落后的国情看,现阶段供电领域还不宜实行全面开放,宜继续实行供电营业区专营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 对与大电网联网的地方独立电力公司进行"网厂分离"; 

(2) 对供电局进行"输供分离"; 

(3) 按地区组建具有现代企业制度和适当经济规模的供电有限责任 (或股份)公司; 

(4) 在实行供电营业区专营制度的同时,逐步对大用户开放电力市场,允许大用户直接面向电力库参与市场交易; 

(5) 改革销售电价管理体制。 

4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塑造好电力市场竞争主体 

   通过十多年的集资办电,电力工业已基本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从资金数量看,电力工业投资仍主要来源于中央、地方各级政府及银行的融资。从产权归属看,网省电力公司的产权除少数地方外,主要属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对网省电力公司电网的投资主要是债权债务关系;地方独立电力公司的产权主要属于地县政府;新建电厂的产权则属于不同的投资者。从实践看,这种条块分别的管理方式,不利电力工业的健康发展。在改革的过程中,应突破现行条块分割式的管理格局,按照"产权明确、职责分明、管理科学、政企分开"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将现行的网省电力公团、供电局、地方独立电力公司和独立发电厂重新改组成新型的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电有限责任(或股份)公司、供电有限责任(或股份)公司,理顺各种投资主体的利益关系,促进电力工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 

5 因网制宜,培育和发展统一开放的电力市场 

   与一般商品不同,电力商品必须以电网为载体,因而电力市场的统一开放程度与电网的结构有关。我国电网现实行国家、大区、省、地区和县五级调度管理体制。如果按国家、大区、省、地区和县五级商场的模式来发展我国的电力市场,将会存在市场层次多、规模小、分割较严重、易受非市场因素干扰、资源配置效率低等问题。 

   从国外电力市场改革的成功经验看,在互联网范围内应尽量扩大电力市场统一开放的程度,避免市场的分割,以提高能源资源优化配置的效率。如英国、新西兰就只设立了国家电力库(Power Pool,即电力交易市场);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和维多利亚两个洲的电力库现已合并成一个统一的电力库,正朝着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库的方向发展;在北欧,挪威和瑞典两国各出资50%建立了联合电力交易所,并正朝着建立北欧电网联合电力交易所的方向发展。 

   按照科斯产权交易理论,互联电网组建统一的电力库,电网间资源配置所需的费用可称作内部交易费用;互联电网分别组建电力库,电网间资源配置所需的费用称作外部交易费用。一般地说,联系紧密、能源分布不均衡、资源互补性强的互联电网,电网间的电力交换数量则多,且频繁,电网间资源配置所表现出的外部交易费用通常远远大于内部交易费用。联系松散,能源分布较均衡、资源互补性不强的互联电网,电网间交换电力数量则少,且变化不太频繁,电网间资源配置所表现出的外部交易费用通常远远小于内部交易费用。对前者宜建立统一电力库,对后者则宜分别建立电力库。 

   考虑到我国经济发展得极不平衡,特别是电力装备、技术及管理水平还较落后,培育和发展统一开放的电力市场应因地、因网、因时制宜,循序渐进地进行。现阶段,对独立省电网,应考虑按省建立统一的电力库,凡省电网范围内的发电、供电企业均需通过电力库进行交易;对于联系松散的跨省电网和条件不成熟的紧密型跨省电网,可考虑按省建立统一的电力库,但各省电力市场必须对外开放,如允许发电商、供电商和大型电力用户等跨省参与电力交易等、设立互联交易机构负责跨省电力交易等;对于条件不太成熟的紧密如跨省电网,可考虑建立联合电力交易所,一般情况下,联合电力交易所按统一的作原则进行交易,当跨省电网出现较大系统约束时,可分袭成苦干个市场,不同市场按不同的价格进交易;对于条件成熟的紧密型跨省电网,则应考虑建立全网统一的电力库。由于跨省电网的联系范围联系程度是随着电力工业发展而发展的,因此力市场统一开放程度也将不断地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地发展,特别是三峡电站建设,我国跨省电网的范围将越来越广泛、联系越来越紧密。可以相信,在党的十五大精神指引下,我国将朝着建立统一、开放电力市场的方向进行改革,这项改革对于全面提高电力工业管理效率,为国民济提供可靠优质、成本优廉的电力服务,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将发挥巨大的作用。 

原作者:信息中心
来  源:郑州热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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