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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的电力改革进程
2002-1-18  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信息中心

   俄罗斯大致可分为三个区域:欧洲区、西伯利亚区、远东区。俄罗斯电力工业装机容量的72%在欧洲区部分,主要是火电和核电,以及伏尔加河上的梯级水电站。截至去年1月1日,俄罗斯统一电力系统的装机为1.93亿千瓦,全口径装机2.05亿千瓦,其中火电占68.1%,核电占11%,水电占20.9%,核电主要集中在欧洲区的中部系统,另外还有东伏尔加和西北地区。 
  俄罗斯统一电力系统由大区联合电网组成,远东尚未与全国联网。俄罗斯统一电力系统采取分级调度结构,分为中央调度局、联合电网调度所和地区电网调度所三级。 

    四次改革经过 

  俄罗斯电力体制改革始于1992年,经历了四个大的阶段:
  1.第一次电力改革(1992年~1994年) 
  1992年,俄罗斯电力系统经历了一次激进式改革,“一夜之间”实现了股份制,由国家所有制转变成股份制,成立了俄罗斯统一电力股份公司(RAO)。RAO拥有100万千瓦以上的火电厂、30万千瓦以上的水电厂以及地区联合电网之间联络线100%的股份,还拥有地区电力公司51%的股份(这种地区级的股份公司全国有71个)。电力系统的科研单位、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还有大区的调度所也100%属于RAO。其所有制结构为:国家股份占52.6%,私人占5.5%,外国投资者占30.7%,国内投资者占11.2%。 
  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两个电力市场:趸售市场和零售市场。出售趸售电能的市场主体是火电厂、水电厂和功率过剩的地区电业局。在改革方案中,原则上大型用户可直接向趸售市场按合同购电,但这种情况很少。国家成立了两级调控单位,由联邦调控委员会负责调控趸售电价,地区调控委员会负责调控居民零售电价,每季度审核一次。买卖双方在趸售市场的中央调度局订立销售合同,合同由联邦委员会审核批准。联邦委员会不仅审核合同,同时也调控电价。 
  2.第二次电力改革(1995年~1997年) 
  1995年~1997年,俄出台了又一个改革方案,但由于论证不够充分,遭到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对,所以没有得到实施。 
  3.第三次电力改革(2000年6月~2000年12月) 
  2000年6月,RAO出台了一个新的改革方案。该方案打算放弃国家控股的统一电力公司的国家垄断地位,将下属发电厂出售改造为独立发电公司(核电除外),国家只保留电网、调度控制权,停止干预电价,在电力生产和销售环节展开竞争,由市场自由定价,发电公司间实行竞价上网。该方案引起全国上下热烈地讨论,并遭到许多专家反对。 
  4.第四次电力改革(2000年12月至今) 
  2000年12月15日,俄政府为电力工业改革召开了专门会议。2001年1月7日,俄总统普京决定成立电力工业改革工作组,指定托穆斯基州州长为工作组组长,工作组成员来自各个不同单位,代表不同的利益集团,任务是在现有的俄罗斯电力改革方案基础上,吸取国外改革的经验,最终形成一个改革方案。此外,还成立了一个6人总统顾问委员会。普京总统委托包括科学院、州政府、电力工业部、原子能工业部等在内的11个代表不同利益的单位,提出11个改革方案,考虑照顾到各方面的利益。在这11个方案的基础上,将讨论形成最后的方案。 

    改革遇到的问题 

  1.被视为不成功、不合理的电力改革 
  1992年,由于前苏联解体引发各种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使俄罗斯经济严重下滑,居民生活质量严重下降,社会制度处于转型期,各种法律不完备,整个社会处于严重混乱状态。俄罗斯推行的这种狂风暴雨式的电力改革缺乏有效论证,其改革方案受到社会各方面的质疑。 
  2.没有付诸实施的电力改革方案 
  1995年~1997年的改革方案,被认为论证不充分没有付诸实施。 
  3.遭到强烈反对被斥之为激进的改革方案 
  2000年6月,俄罗斯RAO出台新的改革方案,该方案一出台就引起全国热烈讨论,遭到专家们反对,被称之为激进改革方案。
      由于俄罗斯电力工业设备严重老化,其中一半已超期服役,到2004年,70%的现有设备都无法使用,国家将出现供电危机。但国家资金有限,统一电力公司的领导人希望通过重组获得私人投资,以便更新和改造电力设施。这个激进的改革方案,意图把整个结构彻底改变,“一夜之间”实现自由竞争。
  4.酝酿中的电力改革方案及现状 
  自俄罗斯政府成立电力改革领导小组以来,先后收到了十几个不同利益集团的改革方案,达成一致的意见有: 
  (1)成立独立联邦电网公司、调度公司、交易所,成立独立地区电网公司;
 
  (2)自由上网,对上网单位一视同仁,不论水、火、核电; 
  (3)在经济上成立三个彼此独立的核算单位:发电、输配、销售,同时要求加强财务透明度; 
  (4)国家调控作用不能削弱,特别是电价的调控作用,对电网公司、交易所的调控不能减弱。
  主要分歧包括:(1)是否保留垂直、集中的电力公司。多数意见认为还应保留集中管理。(2)国家应如何对电价进行调控,是否完全由市场定价。多数意见认为完全由市场定价是行不通的。(3)在电价形成机制上,是按电价的成本构成决定电价水平,还是按需求定价。(4)采取激进还是渐进式的改革。是立即实行结构上的改革,还是结合实际情况一步一步地改。(5)投资体制是利用外资还是内资。

    新方案主要内容 

  2001年4月15日,托穆斯基州州长克莱斯领导下的改革领导小组,向普京总统提交了报告。报告以11个电力改革方案为基础,具体内容包括:电力现状、对改革的多种提议、国际经验、改革目标和原则等,但仍有一些不同意见。
 
  俄罗斯政府5月19日通过了电力改革基本方针草案,确定了一个在国家控制下平稳地向建立有竞争的电力市场过渡的方案。这一方案的出发点是,必须保证国家利益,使统一的电力供应系统能够可靠运转。
  该方案有两个主要原则:(1)在电力改革进程中,政府保持对电力工业的控制;(2)政府保持对电力工业垄断部分(电网、中央调度和地区间调度)的影响。 
  从2001年到2004年,这一阶段任务是为建立市场做大量准备工作,对电力企业进行重组,但所有的机构改革将发生在俄统一电力公司内部,并且由政府控制。具体内容为:
      ——由统一电力公司直接控制的电厂将合并成5~7个发电子公司,由地区控制的电厂将合并成50~60个子公司。所有输电网将统一由一个单一的联邦网络运行机构管理。地区和联邦调度部门将统一为单一的联邦调度单位。 
  ——从2004年起逐步放开电力市场,国家和现在的垄断企业——统一电力公司退出电力生产和销售领域。电力市场开放后,电价将比现在高。整个电力改革预计8~10年完成。               


原作者:顾久新 华文
来  源:郑州热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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