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耦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 GB/T4705—92
代替 GB 4705—84
Coupling capacitors and capacitor dividers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08-19批准 1993-03-01实施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EC 358(1990)《耦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耦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的适用范围、术语、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等。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电容器:
a.工频为50Hz或60Hz、载波频率范围为30~500kHz的电力线载波系统用的耦合电容器(见图A2);
b.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电容分压器(见图A3及图A4);
c.有一个端子永久接地或处于低电位的过电压保护和其他类似用途的电容
器(见图A1)。
2 引用标准
GB311.1~311.6 高电压试验技术
ZBK48001 电力电容器局部放电测量
3 术语
3.1 (电容器)元件
由电介质和被它隔开的电极所构成的部件。
3.2 (电容器)单元
由一个或多个元件组装于单个外壳中并有端子引出的组装体。
3.3 电容器
准备和电力线相连接的一单元或多单元(通常接成串联)的组装体。
在本标准中,“电容器”一词是当不需要特别强调“耦合电容器”、“电容分压器”以及“过电压保护用电容器”等的差异时的通用术语。
3.4 耦合电容器
用来在电力网络中传送信号的电容器。
3.5 电容分压器
由电容器组成的、用来从被测电压分得一个适当比例电压的一种装置。
3.6 高电压(或线路)端子
用来连接到电力线或母线上的端子。
3.7 低电压端子
用来连接到载波耦合装置上或接地的端子。
3.8 接地端子
用来和地相连接的端子。
3.9 中间电压端子
从分压器上按比例抽取电压的端子。
3.10 高电压电容器(C1)
电容分压器中,接于高电压端子与中间电压端子之间的电容器。
3.11 中间电压电容器(C2)
电容分压器中,接于中间电压端子和低电压(或接地)端子之间的电容器。
3.12 中间电压
当一次电压施加到分压器的高电压端子与接地端子之间时,电容分压器的中间电压端子到低电压(或接地)端子之间的电压。
3.13 开路中间电压
中间电压电容器上未接并联阻抗时的中间电压。
3.14 分压比
施加于电容分压器上的电压和开路中间电压之比。
注:这个比值等于高电压和中间电压电容器的电容之和除以高电压电容器的电容值,即
。
3.15
额定电压(
)
电容器设计所规定的基准电压(方均根值)。
3.16
额定电容(
)
电容器设计所规定的电容值。
注:此定义适用于:
a.单元的端子间的电容;
b.电容器的高电压端子和低电压端子之间的电容;
c.电容分压器的合成电容
。
3.17 杂散电容
由结构布置而引进的不希望有的那些电容。
3.18
额定频率(
)
电容器设计所规定的运行基准频率。
3.19 系统最高电压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系统中任何一点在任何时间可能出现的相间最高电压方均根值,这个电压不包括由于故障条件和突然切除大的负载以及系统转换所引起的暂时变动的电压。
3.20
电容器最高电压(
)
电容器的绝缘以及其他性能设计所依据的相间最高电压方均根值,这个电压应等于或高于系统最高电压。
3.21 绝缘水平
在本标准中,绝缘水平是指电容器的高电压端子与低电压端子(或接地端子)之间的绝缘能耐受的电压值。对于最高电压在300kV以下的电容器,为短时工频耐受电压方均根值及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对于最高电压等于及超过300kV的电容器,为操作冲击耐受电压峰值及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
3.22 环境空气温度
准备安装电容器的地点的空气温度(以气象资料值为准)。
3.23 温度类别
由电容器可以投入运行的最低环境空气温度(下限温度)和电容器投入运行后连续工作所允许的最高环境空气温度(上限温度)表示的电容器所能适应的环境温度的种类。
3.24 电容器损耗
电容器所消耗的有功功率。
3.25 损耗角正切值(tgδ)
电容器损耗和电容器无功功率的比值。
3.26
电容温度系数(
)
温度每变化1K时电容变化量与基准电容(20°C下测得的电容值)的比值。
注:仅当电容在所研究的范围内是温度的近似线性函数时,本定义方可使用。否则,电容与温度的关系应以曲线或数表表示。
3.27 高频电容
在高频范围内的给定频率下的电容值。这个电容值取决于电容器的固有电容和自感。
3.28 等值串联电阻
一个假定的电阻,如果将其串联到一个与所研究的电容器有相等电容的理想电容器上,则在高频范围内的给定频率下,该电阻上消耗的功率等于所研究的电容器的有功损耗。
3.29 低电压端子杂散电容
低电压端子和接地端子之间的电容。
3.30 低电压端子杂散电导
低电压端子和接地端子之间的电导。
3.31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
一种由电容分压器和电磁单元组成的电压互感器。在规定的条件下运行时,其电磁单元的二次电压与加在电容分压器上的一次电压基本上成正比,并且相角差接近于零。
3.32 载波耦合装置
和耦合电容器一起,能够在指定的条件下使载波频率信号在电力线和载波设备之间传递的装置。
3.33 额定电压因数
在规定时间内仍能满足性能要求的最高电压值与额定电压值之比的规定值。
3.34 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
中性点直接接地或经一低值阻抗接地的系统,通常其零序电抗与正序电抗的比值
,零序电阻与正序电抗的比值
。
3.35 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
中性点不接地或经过高值阻抗或谐振接地的系统,通常其零序电抗与正序电抗的比值
,零序电阻与正序电抗的比值
。
注:上两条中的
、
和
分别表示系统的零序电抗、正序电抗和零序电阻。
4 产品分类
4.1 环境空气温度类别
电容器安装运行地区的环境空气温度范围为-50~+55°C,在此温度范围内按电容器所能适应的环境空气温度范围分成若干温度类别,每一温度类别均以一斜线隔开的下限温度值和上限温度的字母代号来表示。
下限温度为电容器可以投入运行的最低环境空气温度,其值由+5、-5、-25、-40、-50℃这五个数值中选取。
上限温度为电容器施加额定电压时可以在其中连续运行的最高环境空气温度。字母代号与环境空气温度上限值的关系如表1所示。
表 1 ℃
|
字母代号 |
环境空气温度 |
||
|
最高 |
24h平均最高 |
年平均最高 |
|
|
A B C D |
40 45 50 55 |
30 35 40 45 |
20 25 30 35 |
注:表中的温度值可由气象资料查得。
任何下限温度和上限温度的组合均可组成一种标准温度类别。优先选用的温度类别为:-40/A,-25/B,-5/A及-5/C。
4.2 额定电压
电容器的额定电压应符合表2规定。
允许电容器由若干单元组成,单元的额定电压由制造厂确定。
表 2 kV
|
电容器的额定电压 |
|
|
|
|
|
|
|
电容器的最高电压Um |
40.5 |
69 |
126 |
252 |
363 |
550 |
4.3 额定电容
电容器的额定电容优先在下列数值中选取:
0.0035,0.005,0.0075,0.01,0.015,0.02 μF。
4.4 爬电比距
根据安装运行地区的大气污秽程度(分为四个等级),按电容器的最高电压
确定的最小爬电比距推荐值列于表3。同时,总的爬电距离与电弧距离之比值一般应不超过3.5。
表3 爬电比距推荐值
|
污秽等级 |
1轻 |
Ⅱ中 |
Ⅲ重 |
Ⅳ很重 |
|
最小爬电比距,mm/kV |
16 |
20 |
25 |
31 |
暴露于风雨中的低电压端子,其爬电距离应不小于60mm。
4.5 类型
根据电容器所适应的系统接地方式,电容器分为如表4所列的三种类型。
表4 类型
|
类 型 |
额定电压因数 |
允许运行时间 |
网络接地方式 |
|
Ⅰ |
1.2 1.5 |
连续 30s |
中性点有效接地 |
|
Ⅱ |
1.2 1.9 |
连续 30s |
带有自动切除对地故障的中性点非有效接地 |
|
Ⅲ |
1.2 1.9 |
连续 8h |
无自动切除对地故障的中性点非有效接地 |
5 技术要求
5.1 使用要求
5.1.1 海拔
安装运行地区的海拔应不超过1000m;
注:用于海拔高于1000m的地区的电容器,由制造厂另行提供高原型产品,其要求按本标准及GB 311.1中的有关规定。
5.1.2 环境空气温度
安装运行地区的环境空气温度应与电容器的温度类别相适应。
5.1.3 风速
安装运行地区的风速应不超过150km/h。
5.1.4 污秽
安装运行地区的大气污秽程度应与电容器的污秽等级相适应。
5.1.5 地震
安装运行地区的地震烈度应不超过8度。
5.2 性能与结构要求
5.2.1 防腐蚀层
电容器的金属件外露表面应具有良好的防腐蚀层。
5.2.2 密封性能
电容器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
5.2.3 电容偏差
电容器按6.3条测得的电容与其额定值之差应不超过额定值的-5%~+10%。
对于由若干单元串联组成的电容器,其中任何两单元的实测电容之比值与这两单元的相应的额定电容之比值之差应不大于后一比值的5%。
注:电容分压器的分压比的要求值,由购买方和制造厂协商确定。
5.2.4 损耗角正切值(tgδ)
电容器在20°C下按6.4条测得的损耗角正切值应不大于下列值:
对于纸介质电容器:0.0040;
对于膜纸复合介质电容器:0.0015。
5.2.5 绝缘水平
电容器的高电压端子和接地端子之间的绝缘应能承受如表5所列的耐受电压。
当需要对单元单独进行耐电压试验时,试验电压可按式(1)计算:
(1)
表5 kV
|
电容器的额定电压 |
绝缘水平 |
||
|
短时工频耐受电压方均根值 |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 |
操作冲击耐受电压峰值 |
|
|
|
80 |
185 |
— |
|
|
140 |
325 |
— |
|
|
185 |
450 |
— |
|
|
395 |
950 |
— |
|
|
510 |
1300 |
950 |
|
|
740 |
1675 |
1175 |
5.2.6 低电压端子和接地端子之间的绝缘强度
电容器的低电压端子和接地金属件之间的绝缘应能承受如下的1min工频交流试验电压:
在正常运行中,如果低电压端子暴露于风雨中,则试验电压为10kV(方均根值);如果低电压端子不暴露于风雨中,则试验电压为4kV(方均根值)。
5.2.7 放电性能
电容器的放电性能应能达到6.6条的试验要求。
5.2.8 局部放电性能
电容器的局部放电性能应能达到6.7条的试验要求。
5.2.9 高频特性
5.2.9.1 高频电容和等值串联电阻
电容器在温度类别范围内的任一温度以及在高频范围内的任一频率下,在高电压端子与低电压端子之间测得的电容值相对于额定电容的偏差不得超过-20%~+50%,且等值串联电阻不得超过40Ω。
对于较低频率(例如30~100kHz),温度等于温度类别下限温度,或电容不超过0.002μF,或
大于420kV的电容器,其等值串联电阻允许大于40Ω,这时,具体数值由购买方与制造厂协商确定。
5.2.9.2 低电压端子的杂散电容和杂散电导
电容器在高频范围内的任何频率下测得的低电压端子和接地端子之间的杂散电容值不得超过200pF;杂散电导不得超过20μS。
组装成套的电容式电压互感器中,电容器的低电压端子和接地端子之间在高频范围内的杂散电容应不超过300+0.05
(以pF计),其中
为电容器的额定电容(以pF计);杂散电导应不超过50μS。
有关高频特性的进一步说明见附录B。
5.2.10 电容温度系数
电容器在温度类别下限温度和比上限温度高15K的温度范围内测得的电容温度系数的绝对值应不大于5×10-4K-1。
5.2.11 机械强度
5.2.11.1 风力
电容器应能承受按式(2)算出的力,历时1min。
……………………
(2)
式中:450——根据最大风速150km/h得出的等值风力900N/m2的换算数值;
L——电容器的总高度,m;
d——电容器绝缘外壳伞裙的最大直径,m;
500——电容器顶部的侧向最大拉力,N;
1.5——安全系数。
试验力应施加于电容器顶部,垂直于电容器的轴线并且取向于电容器最薄弱的方向。如果电容器外壳上备有穿通外壳壁的中间电压端子或低电压端子,则试验力应施加在与这一端子平行而相反的方向。
5.2.11.2 地震
电容器应能承受烈度为8度的地震。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条件
电容器的一切试验及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a.周围空气温度为+5~+35°C,电容器的电介质的温度应与周围空气温度无显著差别。如需校正,则以+20°C为参考温度;
电容器在不通电状态下,在恒定的周围空气温度中放置了适当长的时间后,即认为电容器的电介质的温度与周围空气温度相同;
b.试验和测量所用的交流电压的波形应为实际正弦波形(见GB
311.3);频率应在(0.8~1.2)
的范围内;
c.如果电容器是由几个单元组成的,则除另有规定者外,出厂试验可对电容器或单元进行,型式试验应对电容器进行,但放电试验、局部放电试验以及型式试验中的电容及tgδ的测量也可对单元进行。
对单元进行试验时,其试验电压值应按5.2.5条的公式确定。
6.2 密封性试验
电容器的密封性试验,以加热、内部加压或其他行之有效的方法进行。
6.3 电容测量
电容测量应以能排除由于谐波和测量电路内的附件所引起的误差的方法进行,测量准确度应不低于1%,测量精度应足以反映出一个元件击穿之量。
电容初测应在耐电压试验(6.5条)之前,在不高于0.15UN的电压下进行;电容复测应在耐电压试验之后在(0.9~1.1)
的电压下进行。
当电容式电压互感器装配完整后,中间电压端子仍能接触到时,应测量:
a.高电压端子对低电压端子或接地端子的电容;
b.中间电压端子对低电压端子或接地端子的电容。
注:①当被测单元中串联元件的数目很多时,一个元件的击穿所引起的电容变化可能和测量的再现性或者由于耐电压试验过程中元件受到机械力或耐电压试验前后电容器温度的差异所造成的电容变化大致相同。这些情况应在判断结果时予以考虑。
②如果电容器的电容随测量电压变化,则在耐电压试验后首先在与耐电压试验前所使用的相同的电压下,然后在(0.9~1.1)
的电压下复测电容。
6.4 损耗角正切值(tgδ)测量
电容器的损耗角正切值应在耐电压试验后在(0.9~1.1)
的电压下用能排除由于谐波和测量电路内的附件所引起的误差的方法进行测量。测量准确度应不低于20%。
6.5 耐电压试验
6.5.1 总则
电容器的耐电压试验,按GB311.2~311.6中的有关规定进行。除另有规定者外,在出厂试验时作干试;型式试验时,对户内产品作干试,户外产品作湿试。
当电容器或单元具有分开的低电压或接地端子时,在作极间耐电压试验过程中,应将它们全部接地。
6.5.2 工频耐电压试验
试验电压施加的时间为1min,试验期间不应发生闪络或击穿。
注:对于大容量的电容器,当工频交流试验设备的容量不能满足试验的需要时,在出厂试验中,可以用直流电压代替工频交流电压。此时直流试验电压应等于对应的短时工频耐受电压方均根值的2倍。在直流耐电压试验之后,应作一次振荡放电。该振荡放电是将电容器从直流试验电压值的一半通过尽可能靠近电容器放置的间隙进行的放电,放电电流峰值应达到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00~400)倍。
6.5.3 操作冲击耐电压试验
操作冲击试验电压的波形应为250/2500μs。
试验时,对电容器施加正极性和负极性冲击各15次,如果在连续的15次冲击中未发生多于2次的闪络且未发生击穿,则认为电容器通过了此项试验。
6.5.4 雷电冲击耐电压试验
雷电冲击试验电压的波形应为(1.2~8)/50μs。
试验时,对电容器施加正极性和负极性冲击各15次,如果在连续的15次冲击中未发生多于2次的闪络且未发生击穿,则认为电容器通过了此项试验。
此项试验只作干试。
6.5.5 低电压端子和接地端子之间的耐电压试验
试验电压施加的时间为1min,试验期间不应发生闪络或击穿。
此项试验只作干试。
6.6 放电试验
将电容器以直流电充电至与其额定电压相对应的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然后立即通过靠近电容器放置的棒状间隙进行振荡放电,振荡频率为0.5~1MHz。
对于供作过电压保护的电容器或电容大的耦合电容器,试验时允许产生较低的振荡频率。
试验在5min内进行2次。
电容器在试验中有否损坏,应以在试验前后在(0.9~1.1)
的电压下测量电容器或单元的电容的方法来检验。
6.7 局部放电试验
局部放电试验按ZB K48 001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因测量仪器与被测之量有关,本标准中推荐之量为以pC计的视在电荷q。试验电路的灵敏度应能测出不大于5pC的放电强度。
试验电路的布置应使局部放电强度的测量不受外部电晕放电等干扰的影响。在能清楚地把较高的背景干扰和试品中产生的局部放电区分开来时,如果购买方和制造厂双方同意,允许有较高的干扰。
局部放电用带宽至少为100kHz的宽频带测量时,有某些有利之处。对具有分布电容和电感的电容器,尤其如此。然而,对于耦合电容器,用窄频带测量局部放电已经足够。当测量频率有可能在0.5MHz到2MHz之间选择时,更是如此。优先选用的频率值为0.5MHz和1MHz。但是,如果可能,这一测量应在能得到最高灵敏度的频率下进行。
如果和测量仪器具有适当灵敏度的电容相比,被测单元的电容太大,则局部放电试验的灵敏度就会太低。在这种情况下,可采用具有较低电压和较小电容,但设计和结构上均与试验电容器相同的模拟单元进行试验。
6.7.1 出厂试验
局部放电的出厂试验,应在6.5条所述耐电压试验之后,6.3条所述复测电容之前进行。
试验时,试验电压应从相对较低之值迅速增加到预加电压值(见表6),保持至少10s,再迅速降低到表6所给出的局部放电测量电压,在保持至少1min之后测量局部放电强度。
局部放电强度的允许值列于表6。
在整个试验期间,试验电压的波形应为实际正弦波形。试验电路应作适当阻尼,以尽量降低过渡过电压。
注:局部放电试验也可以选择在6.5条的工频耐电压试验之后,降低电压期间进行。如果测得的局部放电之值超过了表6的允许限值,则另按前面的规定单独进行试验。
由于传输因数低劣和试验变压器容量的限制,对于额定电容很大的电容器,局部放电试验不可能在上述规定下进行时,其试验所需的有关数值应由制造厂和购买方协商确定。
表 6
|
网络接地方式1) |
预加电压 |
测量电压 |
允许局部放电水平视在电荷量 |
|
中性点非有效接地 |
1.3Um |
1.1Um2) |
100pC2) |
|
|
10pC |
||
|
中性点有效接地 |
0.8×1.3Um |
|
10pC |
注:1)如果不能分清电容器将拟接入的网络种类(中性点非有效或有效接地),则应取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的水平。
2)这些值仅在制造厂与购买方双方同意时才有效。
6.7.2 型式试验
局部放电的型式试验,一般应按程序a)的规定进行;对于
≥300kV的电容器,在制造厂和购买方达成协议时,也可采用程序b)。
——程序a)
将交流电压从相对较低之值迅速增加到预加电压值(见表6),保持至少10s,再迅速降低到表6所示之局部放电测量电压,保持1h。在此期间应大约每10min测量一次局部放电强度。
——程序b)
将交流电压从相对较低之值迅速增加到1.5
(方均根值)。然后,在这个电压上叠加操作冲击耐受电压,至少3次。叠加操作冲击耐受电压时的合成电压峰值应等于表5所列操作冲击耐受电压峰值。1.5
的交流电压应保持1h。在此期间应大约每10min测量一次局部放电强度。
注:对于用于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网络中的电容器,制造厂和购买方可商定另外的交流电压值。
局部放电强度的允许值列于表6。
在整个试验期间,除叠加的操作冲击耐受电压外,试验电压的波形应为实际正弦波形。试验电路应作适当阻尼,以尽量降低过渡过电压。
注:这个试验在按上述试验循环中,不得中断电压。
6.8 高频电容和等值串联电阻测量
高频电容和等值串联电阻应在温度类别的上、下极限温度(温度的偏差为±3°C)和标准试验温度范围(6.1条)内的一个温度下以及载波频率范围内的几个频率下测量。测量方法见附录B。
当在温度极限值上进行测量有困难时,可以在较小的温度范围内进行,或者在包含有限元件的模拟电容器上测量。
6.9 低电压端子的杂散电容和杂散电导测量
这两个参量的测量应在单元上进行,也可以在与单元底部结构相同的模型上进行,这个模型应包括接地端子、固定连接的金属部件(如底和法兰)、低电压端子以及与之连接的元件(至少一个,其结构和放置位置与单元的相同),并注以和单元相同的绝缘液体。
对于电容式电压互感器,这一测量应在整套装置上进行,但允许只装有电容分压器的最下节。
6.10 电容温度系数测量
测量应在C1和C2上进行。试验电容器应放在其中温度能按5.2.10条规定的温度范围调整的恒温箱或油槽内。
电容(和作为资料的损耗角正切)值应在6.1条的频率范围内和降低了的电压(但不低于0.25
)下测量,温度间隔约为15K。在每次测量前,应使电容器各个部位的温度和外部相同。
试验后求出式(3):
……………………………………(3)
式中:a、b——回归系数。
电容温度系数按式(4)计算
……………………………………
(4)
式中:C20——按式(3)求出的20°C时的电容值。
注:①本试验仅对电容分压器进行。
②如果已有资料证明已对类似结构和电介质材料在所要求的温度范围内作过试验,则可以在较小的温度范围内作校验性的试验。
6.11 机械强度试验
6.11.1 耐风力试验
本项试验按5.2.11.1条的要求进行。
试验后,如果未见破裂也无渗漏迹象,即认为电容器通过了此项试验。
6.11.2 耐地震试验
试验方法在考虑中。
7 检验规则
电容器的试验分为:出厂试验、型式试验和验收试验。试验项目见表7。
表 7
|
项号 |
试验类别 |
试验项目 |
技术要求条号 |
试验方法条号 |
说 明 |
|
1 |
出 厂 试 验 |
外观检验 |
5.2.1 |
— |
— |
|
2 |
密封性试验 |
5.2.2 |
6.2 |
— |
|
|
3 |
电容测量 |
5.2.3 |
6.3 |
— |
|
|
4 |
工频耐电压试验,干试 |
5.2.5 |
6.5.2 |
— |
|
|
5 |
低电压端子和接地端子之间的耐电压试验 |
5.2.6 |
6.5.5 |
— |
|
|
6 |
损耗角正切值测量 |
5.2.4 |
6.4 |
— |
|
|
7 |
局部放电试验 |
5.2.8 |
6.7.1 |
对于Um<110kV的电容器,可由制造厂决定抽取部分产品进行试验;对于Um>110kV的电容器,需每台进行试验 |
|
|
8 |
型 式 试 验 |
高频电容和等值串联电阻测量 |
5.2.9.1 |
6.8 |
仅对耦合电容器及拟用作载波耦合的电容分压器进行 |
|
9 |
低电压端子的杂散电容和杂散电导测量 |
5.2.9.2 |
6.9 |
||
|
10 |
工频耐电压试验,湿试 |
5.2.5 |
6.5.2 |
对Um<300kV的户外电容器进行 |
|
|
11 |
操作冲击耐电压试验,干试或湿试 |
6.5.3 |
对Um≥300kV的电容器进行,且户内产品作干试,户外产品作湿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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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雷电冲击耐电压试验 |
6.5.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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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放电试验 |
5.2.7 |
6.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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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局部放电试验 |
5.2.8 |
6.7.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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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电容温度系数测量 |
5.2.10 |
6.10 |
仅对电容分压器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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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机械强度试验 |
5.2.11 |
6.1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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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验收试验 |
电容测量 |
5.2.3 |
6.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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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工频耐电压试验 |
5.2.5 |
6.5.2 |
试验电压为出厂试验电压的75%或更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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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损耗角正切值测量 |
5.2.4 |
6.4 |
— |
7.1 出厂试验
出厂试验的目的在于检验制造中的缺陷。这一试验由制造厂对制出的每一台电容器进行。
7.2 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的目的在于考核电容器的设计、尺寸、材料和制造等方面是否满足本标准所规定的性能和运行要求。
型式试验在新产品制出时进行,在生产中,当材料、工艺或产品结构等有改变且其改变有可能影响电容器的性能时,亦应进行型式试验,此时允许只进行与这些改变有关的试验项目。用来作型式试验的电容器应为经出厂试验合格的电容器。各项型式试验不一定都要在同一台电容器上进行,可以在具有相同特性的不同电容器上进行。
在正常生产中,型式试验应至少每五年进行一次。
型式试验由制造厂进行,这些试验结果的证明书,在购买方有要求时,应予以提供。
7.3 验收试验
验收试验主要是购买方在安装前进行的试验。这项试验的目的是为了检验电容器在运输中有否受到损伤,以确保所安装的电容器是良好的。在有条件时,推荐进行的试验项目见表7。
8 标志
8.1 每一电容器应装有标有如下内容的铭牌:
a.名称;
b.型号;
c.单元的识别号;
d.单元的实测电容,μF;
e.额定频率,Hz;
f.额定电压,kV;
g.制出年月;
注:如果在电容器的编号中已有表示制出年月的部分,本项可以不另行标出。
h.温度类别;
i.重量,kg;
j.制造厂的名称及/或商标。
8.2 电容分压器的标志
电容分压器的标志如8.1条,在电容式电压互感器装配完成后,电容分压器的中间电压端子仍能接触到的情况下,电容分压器的标志中应增加:实测分压比。
9 安全要求
9.1 金属部件的连接
为了使电容器的金属部件的电位固定,必须将电容器同电位的所有金属部件或端子作可靠的连接。正常运行时具有地电位的金属部件必须接地。
9.2 环境保护
当电容器的浸渍剂不允许散遗于环境中时,必须采取措施。
9.3 其他安全要求
当安装电容器的国家对安全规程有特殊要求时,购买方应予以说明。
附录A
电容器的示意图
(补 充 件)
电容器的示意图列于图A1、A2、A3、A4。

图A1 过电压保护用电容器 图A2 电力线载波耦合装置用电容器

图A3 电容分压器(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一部分,
无电力线载波耦合端子)

图A4 电容分压器(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一部分,
有电力线载波耦合端子)
附录B
电力线载波系统用耦合电容器的高频特性
(补 充 件)
B1 高频电容和等值串联电阻
应该考虑到耦合电容器高频特性的任何改变,例如耦合电容器本身电容的变化或引进了杂散量(电容等),都会影响传输频带宽度(有效频带),使频带移动和产生附加的耦合衰减。
B2 低电压端子的杂散电容和杂散电导
低电压端子对接地端子的杂散电容和杂散电导必须尽可能地小。杂散电导高于20μS的数值就会显著地影响耦合设备的频带宽度,至少对在低于100kHz的频率下运行时和耦合电容较低时是这样。
由于电磁单元的电容和附加损耗,5.2.9.2条把对完整的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这两个参量的要求放宽了。为了尽量降低这些参量,应对端子的设计和布置作适当的处理,力求在恶劣的大气条件(潮湿、雪、霜、灰尘等)下,杂散电容和杂散电导也不致显著地高于上列数值。
B3 耦合电容器的高频电流
耦合电容器必须设计得能承受通过至少1A的稳态高频电流(等效在400Ω电阻上产生400W功率的电流,方均根值),且不发生任何损坏。
B4 高频电容和等值串联电阻测量 (6.8条)
为了验证低温的影响,要在气候室内进行测量,经过商定可以对包含有限元件的模拟电容器进行。
高频电容和等值串联电阻值的测量方法,只要方便,可以从各种高频方法,诸如电桥法、置换法等之中换取一种。
图B1所示为电桥测量法的一个例子,它能够使所求之参量(
和
)直接读出。

图B1 测量耦合电容器的高频电容和等值串联
电阻用的电桥法线路图
C—被试耦合电容器;
—可调测量电容器;
—耦合电容器的等值串联电阻;
—可调测量电阻器;
—耦合电容器的高频电容;G—高频发生器;
LT—低电压端子;T—混合式(差动)变压器;HT—高电压端子;V—电压表
或其他信号检测器
调节
和
使电桥平衡之后,所求之参量如下:
当所用的方法不是得出串联数值时,这些数值可从并联数值
和
计算得到:
............(B1)
............
(B2)
要尽可能减少测量连接线的电容和电感(减小它的长度),测量耦合电容器的对地电容时也应这样。应特别注意将测量设备加以屏蔽,如果需要,对连接线也要加以屏蔽。
如果测量装置的杂散电容和电感的影响显著,则在计算测量结果时应予以考虑。
由于引入不可控制的杂散因素,在测量中可能产生严重的误差。
为了降低测量连接线的电感值,建议采用两只互相绝缘起来的,用6或8根铜条制成的笼子,这笼子必须能把被试电容器罩起来,并且必须在整个长度上与绝缘外壳密切接触。上部笼子的一端必须和高电压端子连接起来,而下部笼子的一端必须和低电压端子连接起来。测量电桥必须用两根尽可能短的导线连接到笼子的高、低电压端子上(图B2)。

图B2 测量耦合电容器的高频电
容和等值串联电阻用电路的接线图
HT—高电压端子;LT—低电压端子
附录C
安装运行说明
(补 充 件)
C1 概述
耦合电容器和其他大多数电器不同,一旦接通后它总是长期接在线路上连续满负载运行,过电压和过热都会缩短电容器的寿命。因此在选用电容器时,应考虑安装运行地区的环境条件和电力系统的运行条件。
C2 选用电容器
为适应电力网络的接地方式,本标准将电容器分为三种类型。用户选用时,应根据电力网络的接地方式来确定。
C3 额定电压
在三相系统中,电容器的额定电压UN通常等于系统的额定相电压。这个额定电压符合将电容器接于系统的线与地之间的运行条件。
C4 绝缘水平
绝缘水平是根据接地故障因素和保护设备的保护水平决定的。尽管电容器的存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持续时间很短的过渡过电压的峰值,但是当系统上没有对电容器的过电压作保护时,电容器的高电压端子上可能出现的过电压的上限值是不确定的,在非常不利的情况下,电容器还有可能发生损坏。
如果靠近电容器备有过电压保护装置,则操作和雷电冲击耐受电压的峰值应和保护装置的保护水平相匹配。
C5 运行温度
温度类别的下限温度值和上限温度值,应根据电容器预定安装地区可能出现的最低和最高环境温度来选择。在选择温度类别上限温度时,应考虑到由于太阳的辐射所引起的温度升高,故应留一些裕度。
代号C的电容器适用于热带地区。在有些地区(例如沙漠地区)可能需要使用代号D的电容器。
在特殊情况下,环境温度最高可能高于55℃,或者日平均高于45℃,则必须使用特殊设计的或较高额定电压的电容器。
C6 机械强度
电容器一般能承受150km/h的阵风作用,和电容器相连接的导线的连接方法应保证电容器受到的水平拉力不超过500N。
电容器可以承受约10mm的覆冰和不高于烈度8度的地震,当情况更严重时,购买方应和制造厂协商。
原则上不应要求在电容器顶部承担载荷(例如线路阻波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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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机械电子工业部西安电力电容器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西安电力电容器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申秀珠、江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