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进一步做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和妥善处置档案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防止灾害对档案可能造成的损害,提高对各种险情的应急救援能力,以达到快速有效救援,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郑新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突发档案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公司系统突发档案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预防为主:把预防灾害作为档案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从制度上预防灾害的发生,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完善灾害紧急处理工作措施,提高应对处置能力。档案优先:当灾害发生时,面临其它物质财产(人员除外)和档案同时需要抢救时,应把保障档案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对档案的危害。应急联动:坚持统一指挥、各负其责、自救为主、部门联动的原则,公司应组织应对突发性灾害给档案安全造成侵害的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切实做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危害。
三、灾害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灾害为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故两大类。自然灾害包括:水灾、火灾、地震等;突发性事故包括:档案丢失、档案被盗、档案泄密、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崩溃和火灾(包括:设时设备故障、库房线路老化或短路引起的火灾以及蓄意纵火、爆炸)、虫害、鼠害等。
上述灾害可能会对档案室的设施、设备、档案、人员发生威胁,出现险情,造成档案室设施、设备、档案损毁及人员伤亡。
四、灾害分级
档案室的灾害等级可分为一般性灾害、较大灾害和重大灾害。
(一)一般性灾害
档案室重点部位因电路碰电、库房漏雨、渗水、发生虫害、鼠害时等异常现象,险情不大且能自身处置的。
(二)较大灾害
凡发现档案室内设备设施事故、不明原因的火灾、较大水情、档案被盗、泄密、档案系统崩溃等险情,依靠自身力量不能控制和处置,且有漫延扩大,需要求助才能控制的灾害。
(三)重大灾害
发生威胁档案安全,同时又伤害人身安全的灾害,如雷击、地震、库房崩塌等重大险情。
五、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公司档案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在公司的领导下组织开展,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归口管理,公司相关业务部门配合。
档案灾害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成员: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安全环保部、保卫部、检修公司、明远公司等部门的行政正职。
领导小组下设档案灾害处置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办公室,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任主任,档案主管、档案管理人员及各部门专、兼职档案员任成员。
(二) 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档案灾害应急处置管理工作的规定和上级部门有关管理制度、工作要求,建立本企业档案灾害应急处置管理工作指挥体系;
2.制定本企业档案灾害应急预案,并检查预案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3.负责公司档案灾害处置指导工作,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提出重大决策建议,布置处置措施;
4.发生灾情时启动预案,具体组织救灾管理和协调工作;
5.会同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及时调查统计灾害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情况,及时上报上级部门领导小组和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6.其他需要企业处置档案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履行的职责。
六预防与预警
(一)建立档案安全检查制度,档案人员要定期对档案库房等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库区防火防盗防潮防霉监控设施、灭火系统定期维护,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二)档案室应配备两套钥匙,一套由档案员使用,另一套由总经办主任保管以备急用。
(三)每年安排专业人员对档案室各类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转。
(四)档案库房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档案库房实行专人管理,非库房管理员未经允许不得出入库房。
(六)库房管理员对进、出库房的档案要逐卷清点,加强对利用档案的监控,利用完毕应及时检查,归还上架。
(七)选择安全可靠的档案软件系统和存储设备,建立档案电子数据备份系统,对于重要数据要实行实时备份。
(八)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公司档案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对于监测到的突发事件苗头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领导小组报告。
(九) 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接到有关报告后,应及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按照应急处置预案,积极做好应急准备。
七、信息报告
(一)公司设置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公司消防报警电话:5119 5200
公司保卫部监控室值班电话:5110
(二)灾情发生后,档案部门负责人应在15分钟内电话报告公司总经理。灾情严重的,公司总经理应在事故发生后的1小时内向向上级机关和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三)报告事项和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背景、时间、区域、影响范围,受灾的严重程度和等级,档案损失情况,人员和其他财产损失情况,救灾工作情况以及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应采取的措施。
(四)灾情稳定前,执行24小时灾情报告制度,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五)灾情稳定后,总经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并向集团公司和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上报备案。
八、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凡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即启动本预案:
1.预警性灾害。本市防灾应急指挥机构,地震、防汛、气象、公安消防等灾害管理部门发出预警及相关预案已经启动,预期将对本行政区域内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威胁或损失的灾害。
2.广泛性或区域性灾害。发生全市性或区域性的灾害,对本公司档案的安全直接构成威胁。
3. 突发性灾害。如火灾、爆炸、盗窃、泄密、系统崩溃等
4. 安全隐患排查发现的直接危及档案安全的灾情。
5.公司级应急预案启动涉及档案安全的本预案同时启动。
(二)响应程序
1.一般性灾害操作步骤
(1)发现档案室有被烧异味或墙面、地面、空调漏水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查找险源。如险情不大,能自行处置的,要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迅速排除险情。事后,将发现险情及排除情况上报,查明原因,堵塞漏洞。
(2)发生虫害、鼠害时,库房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对档案进行消毒、杀虫灭鼠处理,防止交叉感染;对受损档案及时进行修复,并将情况及时上报。
2.较大灾害操作步骤
(1)较大火情
①发现火情立即发出警报,提醒灭火和疏散,同时切断电源,向领导小组汇报。
②抢险救灾队利用附近的移动消防器材进行灭火,同时拨打消防报警电话,明确说明受灾地点。
③在可能的情况下,组织实施档案资料抢救搬运工作。发生小范围局部火情时,转移至同楼层安全区域;火情严重时,转移至楼外安全区域。档案转移应由专人负责。
④及时向消防人员介绍险情,一切听从其专业指挥。
(2)较大水情
①发现进水情况,应立即通知领导小组,同时迅速切断水源,立即启用工具、设备排水。
②迅速组织人员查找原因,堵塞漏洞。
③领导小组视档案库房进水情况,确定档案转移处置意见,立即组织实施,档案转移由专人负责。
④当遇强降雨时,库房管理员必须及时检查库房渗漏情况。发现严重渗漏,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派专人抢修和维护,库房管理员负责渗漏范围内的档案处置。
(3)档案被盗、泄密
①应及时保护案发现场,向领导小组报告。
②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提供破案线索。
③档案员提供准确的失窃、泄密档案种类、数量等情况。
④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总结改进。
(4)档案系统崩溃
①通知监控中心技术人员,最大限度抢救档案数据。
②联系档案软件维保单位维修更新,进行软件恢复,数据导入。
③)查明原因,及时总结改进。
3.重大灾害操作步骤
发生威胁档案安全,同时又伤害人身安全的灾害,如雷击、地震、库房崩塌等重大情况时,可按上述较大灾害抢险步骤进行排除。若险情危及到供水、供电、通信等自身不能处理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抢险工作。
九、后期处置
(一)抢救能够补救和修复的档案;
(二)将灾害发生原因,造成损失及处理结果报告上级。
(三)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公司将对有关责任人根据事件的严重性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应急保障
(一)防灾减灾准备
建立健全灾害应急管理培训制度,有组织、有计划地为档案管理人员提供防灾减灾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定期组织灾害事件应急演练。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档案室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对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二)人员准备
建立健全与公安、消防、档案软件系统厂商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依托专业救灾部门,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指导,提高应急的能力。当灾害发生时,能够协助专业救灾部门开展自救互助,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档案软件系统厂商联系电话:0371-65596007 13939015323
(三)物资准备
按照档案室建筑设计规范要求,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定期检测、维护各种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选择安全可靠的软件系统和存贮设备(磁带、磁带机等),建立电子数据备份系统,对于重要数据最好实行远程异地实时备份;显著标明安全撤离的通道、路线,保证安全通道、出口的畅通。
(四)救灾装备
应配备救灾必需的器材、通讯工具等设备和装备。
(五)资金准备
应安排救灾资金预算,用于帮助解决档案抢救。
十一、培训和演练
(一)预案演练 应急预案应每三年开展一次演练。
(二)培训 公司各部门要有计划地开展档案灾害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其应对能力。
十二、附则
(一)预案修订本预案应适时进行修订,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
(二)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和解释。
(三)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