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的方针,切实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的意见和呼声,畅通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渠道,解决职工的困难,特定此制度。
1、每月12日(遇节假日后延)为主席接待日,时间为上午9时-11:30时。
2、接待地点:办公楼806主席办公室
3、接待者认真接待每位来访者,认真做好记录,能答复的及时答复,不能及时答复的在两周内协调有关部门做出答复。
4、提倡当面交流,直接沟通,如觉不便,亦可电话交谈或来信反映。
5、主席接待电话:5369
6、本制度由工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郑新公司工会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四月一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