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联络员会议制度
为保证总经理联络员会议的正常召开,使会议更加规范、科学、有效,议题更加重点突出、切合实际,以及意见和建议能够得到及时解决和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经理联络员预备会
1、预备会于总经理联络员会议两周之前召开,由公司工会主席、总经理联络员、工会办公室和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参加。
2、会议由工会办公室组织,以收集、讨论、整理和确定总经理联络员会议议题为主,议定议题应立足公司、重点突出、切合实际、一事一案、言简意赅。
3、由总经理办公室通报上次议题落实情况。
4、预备会议后两天内由公司工会办公室将确定的议题整理后,报总经理及总经理办公室。
二、总经理联络员会
1、会议由工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工会主席主持。
2、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根据总经理或六名以上联络员的要求随时召开。
3、会议由总经理、公司工会主席、总经理联络员及总经理办公室、工会办公室、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4、总经理办公室向联络员通报上次议题的落实情况;联络员就落实情况与总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讨论、交流、沟通,形成意见;
工会办公室汇报预备会议确定的议题,联络员就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总经理回答相关问题或指示相关部门落实;
5、工会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
三、其它事项
联络员不能参加会议时应提前通知工会办公室,一般情况下联络员会议不实行替补,若联络员长期不能履行职责,由原分会重新申报人员,工会办公室及时做好人员调工作。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工会办公室。
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工会办
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