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读书创作协会章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全称: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读书创作协会。
第二条 协会的性质: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读书创作协会是员工自愿结合组建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相关规定制度,以图书评论为媒介,学习创作,丰富人生,大兴读书创作之风,积极宣传先进思想、理念、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第四条 协会受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工会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协会会员一般应为在职员工。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本人自愿加入协会,并拥护协会章程。
(2)热爱学习, 爱好图书评论赏析创作。
(3)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
第七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1) 提交入会申请。
(2) 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第八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 协会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参加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3) 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4) 对读书创作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建议权和监督权。
(5)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 执行协会的决议。
(2) 维护协会合法权益。
(3)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活动,完成协会的各项工作。
(4) 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三章 协会活动形式
第十一条 协会的活动形式
(1)组织举办优秀书籍专家讲座。
(2)组织会员进行采风、笔会、座谈会等活动。
第十二条 协会的活动范围
(1)组织会员进行诗歌、散文、读书心得等创作、交流。
(2)推荐赏析优秀图书和优秀读物
第十三条 协会的活动原则
(1) 协会会员积极参加活动,有事请假。
(2) 协会开展活动为业余时间。
(3) 会员所写读书心得不可全篇抄袭别人作品。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责任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协会组织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 修改章程;
(2) 选举理事会成员和罢免理事。
(3) 理事会成员组成、会长一名、理事若干名、成员为各小组组长。
(4)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5) 决定终止事宜。
(6) 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 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公司工会审查。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 年。
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组织开展协会日常工作,对全体会员负责。
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1)选出会长一名,理事若干名,划分小组(以公司各分会为小组)。理事会成员(公司各分会小组长)。
(2)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选举和罢免会长。
(3)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4)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资金使用情况。
(5) 决定理事等主要负责人的工作分工。
(6) 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7)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8)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九条 协会的会长、理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 思想进步工作努力 ,有为大家服务的热情和高度的责任心。
(3) 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
第二十条 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协会全面工作。
(2)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 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五章 协会经费
第二十一条 协会经费来源: 协会多方筹措,公司适当划拨,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活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三条 协会建立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保证经费合理使用,用会费购买奖品必需两人以上,开出票据专人保存管理,列出发放明细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四条 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十五条 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的理事会。
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读书创作协会
2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