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8日、16日我公司分别为自愿投保的本公司在职女职工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办理了“河南省女职工团体特病保险”。此次投保根据女工自愿原则分别办理了一份、二份、三份三种不同的保单。无论投保几份,此次保险的期限均截止到2007年7月。
此保险规定:被保险人经诊断于保单生效日起30日后(续保从续保生效日起),初次患“原发性妇科癌”(原位癌除外),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一次给付被保险人,自此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原发性妇科癌:指原发性子宫癌、子宫颈癌、子宫内膜癌、卵巢癌、输卵管癌、阴道癌、乳腺癌。被保险人患妇科癌的时间以病理检查报告结论时间为准。
此次办理的保险中患子宫癌、子宫颈癌、子宫内膜癌、卵巢癌、输卵管癌、阴道癌的每份保险金额为11000元;患乳腺癌的每份保险金额为15000元。
理赔办理——被保险人出险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赔付申请,申请赔付要提供下列材料:
1、填写索赔申请单。
2、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所在单位工会证明。
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附有“病理组织检查报告”的癌症诊断证明原件。(确认后原件退还本人)。
以上材料齐全后,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在接到理赔材料后七个工作日内,给予赔付。如果保险公司认为需要调查的赔案,则在一个月内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