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工会财务、财产管理办法
为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到合理使用工会经费,以及规范工会物品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工会工作,根据全总、省总有关财务、财产规定,现制定本办法。
一、财务管理
(一)预算制度
根据上级工会财务部门的规定,每年年初编制本年度的经费预算。年度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和年度工会计划的要求编制,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编制预算前,必须事先预算全年可能的收入、支出,由工会主席召集有关人员讨论、研究开支项目与金额,然后编制预算草案。预算草案,要充分听取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经工会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执行。在执行过程上,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时,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调整方案每年以一次为限,其编制、审批与预算编制审批程序相同。
(二)决算制度
根据上级工会财务部门的规定,每新年的元月编制上年度决算,编制决算时,财务人员必需将上年度的账目结清,做到收支平衡,方可编制决算草案,决算草案的审批程序与预算审批程序相同。工会决算是工会收支预算的执行结果。
(三)工会经费使用、报销、借款、领用支票制度
1、工会经费报销原则
(1)工会费用报销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由工会主席审批。
(2)费用支出,控制在年度预算之内,若出现预算外支出,应事先报工会主席同意后,方可支出。
(3)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履行《会计法》规定的监督职责,凡不符合发票管理制度的报销凭证,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2、工会费用报销程序:(1)基层分会报销,要由二名分会委员签字(含基层分会主席)和经办人在原始单据上签字;办公室人员报销的,由经办人和部门领导在原始单据上签字,并在原始单据上清楚显示支出事由。(2)报公司工会审核。(3)报主席审批。(4)经会计审核无误后做账务处理。(5)出纳办理付款手续。出纳付款时还要复核有无主席签字,附件单据有无遗漏。
3、报销规定:原始凭证必须内容完整,发票必须盖有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发票上的各个栏目,应请对方填写齐全、清楚,品名不能笼统,大小写金额要相符,不得有涂改、挖补、刮擦等现象,付款单位要写“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全称。若发票物品栏写“批”时,须附此批物品清单,清单须盖有“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2)购买物品或接受劳务必须取得正式发票,收款收据原则上不予报销(行政性收据除外)。因特殊情况不能取得正式发票的小额开支,必须事先征得单位领导和会计人员同意,否则不予报销。(3)报销附件要齐全。公司工会购物用于奖品和其它发放的,报销时必须附发放清单;各基层分会用于奖品和其它发放的,每次总计金额1000元以上或单件物品在50元以上的,报销时必须附物品发放清单,清单上有经办人、分会主席签名。(4)有关人员签字必须使用蓝黑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不得用圆珠笔或其它笔。
4、借款、领用支票规定
(1)领用支票。①凡对外结算低于1000元的零星开支,使用现金,超过1000元的款项,尽量使用转帐支票结算;②使用支票付款时,应先取得对方的正式发票或有准确开支金额,由资金使用人填写借用支票单据,交有关领导审批后,交出纳办理支票,支票应填好日期、金额、用途和收款单位名称等,不得开出空白支票。③领用支票者,必须自领用之日起,在十天内办理报销手续。④所领取支票超过规定期限的,应及时交回出纳,不得擅自销毁。
(2)借款和清账。①凡因开展活动或因公出差开会等需要,并且金额较大,均可提前借款,借款时必须由个人填写借款单,报工会审核,经工会主席审批签字后,方可到工会财务人员处借款。私人用款一律不借。②凡因保管不善,使现金及支票丢失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经办人负责赔偿。③清账。活动结束后,必须凭原借条和报销单据在10天之内办理清账手续,并将余款一次性退清。④备用金。300人以上的直属分会可有5000元备用金;300人以下的直属分会可有1000元备用金。
(四)工会慰问、补助、考核奖励金额规定
1、在职职工去世补贴:1000元/人
2、“金秋助学”公司困难职工补贴:1000元/人
3、工会主席代表公司慰问项目部:1000元/个
4、工会干部考核奖励标准:(90分以上优秀、90分以下良好)
5、公司工会直属分会主席:1000-800元/人
6、公司工会直属分会委员:500-400元/人
7、公司分会下属分会主席:500-400元/人
8、公司分会下属分会委员:300-200元/人
9、公司工会各小组组长:200-100元/人
(五)公司大型活动奖励
1、特等奖:人均300元
2、一等奖:人均300元
3、二等奖:人均200元
4、三等奖:人均100元
5、参与奖:人均30元
6、工作人员参照二、三等奖奖励标准执行。
(六)工会财务管理人员职责
1、工会财务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管理工会财务。
2、督促行政按时拨交工会经费;
3、做好年度财务决算,严格按财务预算合理开支,每半年按规定汇报;
4、及时清理往来账款,做到账目清晰无误,帐簿管理完好;
5、每月做好工会会费收缴工作;
6、正确编报月、年会计报表。
7、主动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实事求是地向经费审查委员会通报、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数据;严肃认真地对待经费审查委员的审查监督意见和结论。
二、工会财产管理
(一)工会物品保管使用制度
按照《河南省工会资产管理暂行规定》凡购入、拨入和接受其他单位支援捐赠的财产。其会计核算起点为:专用设备,单价有1000元以上;一般设备,单价500元以上(含500元)且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单价低于固定核算起点,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也按固定资产核算,均登记财产登记薄。
低值易耗品管理。要建立低值易耗品帐薄,在低值易耗品购入、增减变动及使用保管过程中,做到进出有手续,增减有记录,保管有专人,年终有清查,损坏要赔偿,账、物、卡、人相符。
凡工会资产指定专人保管,使用时必须要有借用手续。贵重物品由专人使用及保管,不得外借。
(二)工会财产保管人。凡工会购置的物品,由专人统一登记。物品存放在办公室的,由办公室各保管人员负责;发放到基层分会的,由基层分会主席负责。不论物品存放何处,凡价值在200元及以上的工会财产,每年由工会组织人员实地清点一次,达到账实相符,并检查物品的性能。
(三)出借制度。凡分会因集体活动需要,须借出置放地点的必须按照要求登记,注明归还日期,经物品保管人同意后借出,管理员按日期催还。所借出物品一般在活动结束后,立即归还。
(四)赔偿制度。财产非正常损坏和遗失的,由个人按原物新旧程度折价赔偿。
(五)资产的报废制度。资产由于正常使用磨损到一定程度,或者由于发生非常事故受到严重损坏,不能继续使用和修复时,应按规定办理报废。报废一般资产时,由物品保管负责人填写报废单,向公司工会提出报废建议,经工会组织有关人员审查鉴定,确认报废后,收回到工会,一般资产由工会主席批准报废注销,特殊或贵重资产,经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作报废处理,调整财产明细账。
三、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工会及基层分会财务、财产管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郑新公司工会物品报废单
郑新公司工会委员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郑新公司工会物品报废单
| 申报单位 | | 报废设备名称 | | 规格型号 | |
| 制造厂家 | | 购入时间 | | 耐用年限 | | 已用 年限 | | 申报日期 | |
| 原值(元) | | 已提折旧 | | 净值 | |
| 报废原因 及状况 | |
| 基层分会处理意见及处置方式 | 年 月 日 |
| 技术状况、损坏程序等技术鉴定意见 | 年 月 日 |
| 公司工会处理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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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审核: 财务人员: 鉴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