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决措施或回复意见(由涉及的职能部门填写) 关于有害岗位的界定及有害津贴发放标准等问题,公司在2010年工作会议上已安排今年解决,现在需等上会讨论。 相关文件:豫劳安【1990】2号文、豫劳安【1996】19号 河南省劳动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保健食品和夏季防暑降温标准的通知 河南省劳动厅、财政厅关于保健食品补贴文件规定:建立保健食品制度是为了增强接触职业危害职工体质的辅助措施,不是福利待遇。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每月按实际工作天数享受保健待遇。同时受到几种危害的,按其中标准较高的一种享受。停工停产的,停发保健食品补助。 存在问题:不断有部门提出申请,有的是因为新设的岗位,也有因设备管辖范围变化的原因。怎样规范管理各部门提出的津贴申请?应该怎样的审批程序? 建议增加安环部的审核意见。根据公司《员工津贴、补贴、补助费管理》,安环部负责确定有害工种岗位和高温津贴适用范围。 目前提出申请的部门主要有值长室、检修办、除灰办公室、柱塞泵检修班、油库检修班,汽机队管阀班、电气队蓄电池工、粉煤灰公司拉灰车司机、检修工。若批准全年需新增24174元(含粉煤灰公司7560元)。 有害津贴发放2007年526563.3元, 2008年618305.1元,2009年614619元,2010年前5月发放245531.3元,预计2010年全年发放约590000元。 发电部自实行全能值班后,有害津贴发放及有害岗位体检均按一个标准,不再划分专业。运行一、二、三部的值班工全部享受公司粉尘岗位有害津贴的最高标准45元/月。体检时,运行一、二、三部的值班工全部按照高温作业、粉尘作业环境体检相关项目,并不是“体检项目仍然按原来单专业管理时的项目”。 部门领导签字: 王克涛 2010-7-13 |